然而我們認為,若要對臺灣與香港兩地社會企業的發展有更進一步的探索,研究焦點置放於社會企業的治理相關議題乃有其重要性。所謂「治理」(governance)一詞,指涉的是統理一個組織的過程。社會企業的治理是要達成組織設定的目標、確保管理與策略的指引朝向對的方向邁進,以增強組織的生存發展能力,進而實踐組織的宗旨與使命(Schmidt and Brauer, 2006)。因此,本專書編著的目的在於使讀者瞭解臺灣與香港社會企業的治理情形,論述的重點包括社會企業治理的結構與功能、董事會的組成以及執行長的角色、董事會與執行長角色與功能的制度性調整、社會企業的事業體之人力資源聘用如何影響治理功能及表現,以及其他相關的動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