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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者樂也:有耳可聽的便應當聽

樂者樂也:有耳可聽的便應當聽

  • 作者:陳永明
  • 出版日期:2016/09/16
內容連載 頁數 1/6
貝多芬的激昂與平和
   
歷史上有些人物,無論你對他的世界,他的業績有沒有認識,你都會聽到過他的名字。這些是文化上的巨人。比如,你對英國文學完全不懂,但你總會知道有位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 1564-1616);或對物理一竅不通,牛頓(Issac Newton, 1642-1726)的名字都一定會聽過。在西方音樂裏面,貝多芬就是這樣的一位巨人。你喜歡西方音樂也好,不喜歡也好,總不會未聽過貝多芬的名字。談西方音樂,就讓我們從他談起吧。
    
在貝多芬以前,已經有巴哈(Johann Sebastian Bach, 1685-1750)、海頓(Joseph Haydn, 1732-1809)、莫札特這些偉大的作曲家。貝多芬和他們有甚麼不同?
    
提到巴哈,研究西方音樂的人都肅然起敬。有一本談西方音樂的書,開宗明義第一句:太初有巴哈(At the beginning there was Bach,這是模仿基督教《聖經》的第一句:“起初,神……”)。簡直把他視為上帝了,因為巴哈對西方音樂理論貢獻良多。至於貝多芬,他便沒有如巴哈在理論上所作的貢獻。
    
海頓,有被稱為交響曲之父。今日我們所熟悉的交響曲的形式就是以他為濫觴,而弦樂四重奏的形式也是由他奠定基礎的。貝多芬亦沒有海頓創造新樂曲體裁的本領。
    
莫札特天才橫溢,未成年已創作了過百首樂曲,譽滿全歐,貝多芬絕對沒有這種天分。那麼,他在哪一方面超越前面所述的幾位大家呢?
    
貝多芬以前的作曲家所寫的音樂,大多是為宗教、為貴族僱主而寫的,固然裏面也注入了他們自己的情感,但為了表達自己的感情而寫的音樂卻未曾多見。在著名的作曲家中,貝多芬似是第一人。他並不是為別人寫音樂,而是為自己寫音樂。音樂在貝多芬來說是一種自我表達的工具,而他所要表達的又和其他人非常不同。
   
十八世紀的音樂是典雅、雍和、輕快、幽默、活潑,換句話說是有教養的。貝多芬的音樂,除了晚期的作品外,最突出而又與眾不同的就是那種不羈的活力,和不甘下流的憤怒。在當時聽眾的耳中,他的音樂有時跡近咆吼呼號,可是雖然和一般人認為音樂必須具有的雅麗迥異其趣,卻又不能不承認裏面有種不能抗拒、異樣的吸引力。
    
如果我們知道貝多芬的生平,他的憤怒是可以理解的。能夠把這種憤怒用音樂表達出來,那是貝多芬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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