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小說大展_領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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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失落的青春
(一九八九年─一九九七年)
 
1
 
我是作家。
 
大家都是這麼稱呼我的。我朋友、我爸媽、親戚,甚至連我不認識的人,他們會在公共場合認出我,說:「你不就是那位作家嗎?」我是作家,這是我的身分。
 
一般人認為當個作家,生活想必很安適。就在最近,我的一個朋友還跟我抱怨每天從家裡到辦公室要花掉多少時間,他對我說:「你呀,你只要早上起床,坐在書桌前,寫寫東西就好了。」我什麼話也沒說,因為想到在一般人的想像裡,我的工作就是什麼都不用做,讓我非常沮喪。大家總認為你什麼也不用做。不過,正因為什麼也不用做,當作家得更勤奮。
 
寫一本書,就像辦一個夏令營。原本孤單平靜的日子,突然湧入無數的虛構人物,他們沒說一聲就這麼出現,搞亂你的人生。他們某天早上搭著一輛大巴士到來,一群人吱吱喳喳地下車,對自己取得的角色極度亢奮,而你不得不適應他們,你得照顧這群人,得讓他們吃、讓他們住。你得負責一切。因為你是個作家。
 
這個故事要從二○一二年二月開始說起,就從我離開紐約、要到剛在佛羅里達博卡拉頓買的新房子裡寫新小說的時候開始說起。這棟房子是三個月前,用上一本書賣掉電影版權的錢買下的。我在十二月、一月間,趁著幾趟短暫的來來回回,為那房子添了一些家具;現在,我第一次要到那裡住一段時日。房子很開闊,有整面的落地窗,窗外面對著湖,附近許多人都很喜歡到湖邊散步。房子坐落在安詳且綠意盎然的街區,居民主要是富裕的退休人士,只有我不同。我只有這些退休人士的一半年紀,之所以選這裡,是為了絕對的靜謐。我就是需要這樣的地方寫作。
 
前幾次待的時間都很短,這一次有的是時間,因此,我特別開車到佛羅里達。一千兩百英里的路程一點也嚇不倒我。前幾年,我做過無數次長途旅行,從紐約到邁阿密郊區索爾.勾德曼伯父家。索爾伯父自從那樁重重打擊他的家庭悲劇發生之後,就搬到邁阿密。這條路我熟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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