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五社聯合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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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愛的遊戲

英國網球名將丹恩.麥斯凱爾(Dan Maskell)出身勞動家庭,但是個性和岡薩雷茲南轅北轍,一個溫和,一個火爆。麥斯凱爾從球童起家,後來「逐漸愛上草地網球,從此愛意未減」。另一位戰前的英國網球明星弗雷德.佩里(Fred Perry)對網球也是這感覺。的確,沒有一個運動和網球一樣,從浪漫愛情的角度討論球員與觀眾的關係,詮釋網賽與球迷的關係。就連鐵石心腸的新聞記者也被網球折服。體育作家藍尼(A. L. Laney)在其傳記《球場報導:和網球的五十年情史》(Covering the Court: A Fifty Year Love Affair with the Game of Tennis)坦言:「我愛上了網球,本書是情史大公開。」他也愛上了網球選手。他第一次觀看美國球星小比爾.強斯頓(Little Bill Johnston,別名小比爾)早期的比賽,立刻對他一見鍾情,愛得「百分之百、毫無保留」。他之前「遠遠崇拜」來自加州的選手莫里斯.麥克勞林(Maurice McLoughlin),後者是發球上網型球員,在一九一二與一九一三年贏得美國錦標賽冠軍,並打入溫布頓網賽的決賽。不過藍尼對小比爾的熱情不同於他視麥克勞林為英雄的那種崇拜。對小比爾是愛戀,「一旦我愛上了,其他似乎都微不足道,只想再次看到他,再次看到他贏球。許多人都有類似的經驗,而且愈年輕愈是被迷得神魂顛倒。」在二十一世紀, 羅傑.費德勒(Roger Federer)出賽時,常聽到觀眾席傳來男性大叫:「我愛你,羅傑。」

「愛」這個字是網球的核心,深植在網球獨特又出奇的計分系統裡。「love」意味零分。再者,這是為愛而打的運動。男女一起在網球場你來我往,就社交與浪漫角度而言,網球成了「愛的遊戲」。網球內含的女性元素一直存在爭議,一如風波不斷的「愛情」。「love」這字一點也不陽剛。一九七○年代美國女子網球明星克莉絲.艾芙特(Chrissie Evert)經朋友介紹,認識了英俊的英國選手約翰‧「長腿」‧羅伊德(John ‘Legs’ Lloyd),立刻受他吸引。兩人道別時,他對她說:「認識妳,開心得咧。」(Lovely to meet you.)克莉絲沮喪地向朋友透露:「唉,可惜了!他是個同志!」顯見她把「love」和娘娘腔聯想在一塊,至少這位美國人這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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