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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受用萬年曆

一生受用萬年曆

  • 作者:楚雲
  • 出版日期:2017/11/08
內容連載 頁數 1/2
曆法、天文知識
 
天文曆法
曆書與曆法
 
「曆書」是人們用來排列年、月、日、星期以及四時節氣,以備查找的工具書。公元863年,曆書在民間即得以普及,至今已有一千多年的歷史。現存最早的曆書是唐僖宗時所刻《中和二年曆書》。明代曆書稱《大統曆》,清代順治年改名《時憲曆》,至乾隆時因避諱而改稱《時憲書》。在封建社會裏,由於曆書必須由皇帝欽定,並只准官方刻印,故此又有「皇曆」之稱。
 
自古以來,曆書的種類繁多,如年曆、月曆、日曆、農曆、懷曆、台曆、掛曆、千年曆、萬年曆等。在內容上,除了用以記載時日為千年一貫,又逐漸向實用型、知識型、趣味型以及新穎型轉化,令人目不暇接。
 
「曆法」,概而言之用以推算年、月、日以及相互間的關係,從而制定時間長度和順序的法則。例如:人們根據地球的自轉,產生晝夜交替的現象,從而形成了「日」的概念;根據月亮繞地球公轉,產生朔望,從而形成了「月」的概念;又根據地球公轉產生了四季交替的現象,從而形成了「年」的概念。
 
據測定,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的時間約為365.2422個太陽日,稱為一個「回歸年」。從一次新月到發生下一次新月約間隔29.5306個太陽日,這叫一個「朔望月」。以回歸年為單位,在一年中安排多少個整數月,在一月中又安排多少個整數天的方法,以及怎樣選取一年的起算點的方法,就稱之為「曆法」。
 
曆的歷史
 
相傳天皇氏制干支,伏羲氏作甲曆,黃帝氏命大撓作甲子,太昊氏設曆正、顓頊氏作新曆,帝堯氏命羲和敬授人時,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與近世推算回歸年略相等。夏后氏頒夏時,為中國正朔之惟一標準。
 
三代之曆制不同:夏以建寅之月為歲首,商以建丑之月為歲首,周以建子之月為歲首。秦以建亥之月為歲首,漢初因秦制未改,武帝時始改正朔用夏正。王莽改用殷正、建丑,其後魏明帝唐武后及肅宗,先後改朔,但未久仍用夏正,以迄於清末。
 
清咸豐四年太平天國亦改曆,以三百六十六日為一年,一年十二個月,單月三十日,雙月三十一日,以干支紀日與中曆同,其禮拜順序亦與西俗一致,惟節置於月首,氣置於月中,曆十四年而廢。
 
漢太初以迄清末,二千餘年間,大抵以建寅為歲首,其間雖改正朔,多者十餘年,少者一、二年,皆不久仍用夏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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