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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堂課】統御力:引導個人與組織邁向成功
 
■不是領導者也需要統御力
   
「統御力」是指協調、統率、指揮多數人的能力與素養,也可以稱作「領導力」。當兩個人以上的群體想做某件事時,必須有領導者做出最後決策並且負起責任。
   
被問到誰是領導者或是指導者時,我們腦海中浮現的通常是組織領袖、展現最佳業績或成果的人、提出正確見解的人,以及被大家尊崇喜愛的人等。但是,在現實社會裡,發揮統御力的人不一定只有上述這些對象。
 
「身分高貴,責任重大」是統御力的來源
   
在牛津的教育方針中,領導者的養成極受人們稱頌。實際上,歷代的英國首相,例如柴契爾夫人等,有很多位都是牛津畢業生,而現在活躍於世界的菁英校友,更是不計其數。
   
牛津人的領導力有個明確的共通點,就是「身分高貴,責任重大」(Noblesse oblige),意指「身分高尚的人應該擔負的義務與責任」。其核心意義在於,位居國家與社會上位的人,之所以被允許享受高額收入與高貴名譽,是因為他們必須承擔指引社會大眾正確方向的責任與義務,甚至不惜自我犧牲。
   
直到現在,在牛津內仍然傳頌著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年輕學子勇赴戰場為國捐軀的事蹟。當時以學生兵的身分參戰的牛津學生,多為名門望族、富家子弟、藝術世家等,幾乎都是社會上的菁英名流。展望現今世界,擁有「身分高貴,責任重大」品德的菁英又有多少人?
   
確實,隨著時代變化,「身分高貴,責任重大」的意義也逐漸轉變。簡單地說,我認為這樣的品格具有以下三項特質:
   
①十分理解自己在社會上,應扮演的角色與應擔負的責任。不只為了職務,而且為了社會,抱持貢獻一己之力的想法。
   
②對所有人都一視同仁。與自己的上司和部屬相處時,言行舉止都能恰如其分。
   
③心胸寬大且深具忍耐力。對人總是態度溫和有禮,並且能夠為了他人忍辱負重。
 
接著,我們見識一下「身分高貴,責任重大」的領導者「統御力」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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