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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在金剛經在布施

布施在金剛經在布施

  • 作者:羅果銘
  • 出版日期:2018/06/27
內容連載 頁數 1/5
第一部分 《金剛經》故事一
 
以筏渡河:乘筏以渡,從此岸到彼岸。
 
李白〈夜思〉
 
床前明月光, 從此岸,
疑似地上霜。 渡中流,
舉頭望明月, 離一切相、修一切善,
低頭思故鄉。 達彼岸之行程。
 
談人生現實生活的此岸與阿彌陀佛極樂世界的彼岸:
 
《講義》P104:經名曰般若波羅蜜者,謂此經能開眾生到彼岸之智慧,俾得同到彼岸也。此智,為一切眾生理體所本具,即是眾生皆有之如來智慧覺性,故謂之到彼岸智慧。故此智開,便能到彼岸。何以故?此智若開,便是不覺者覺,無明者明,便是通達一真法界,便是從根本上破其我見,則無惑而不斷。故以金剛喻之也。
 
筆者:於此我們可以解讀成「諸法一如」,依據《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所解說描述的去執行;一切皆是人生智慧的解脫,是能讓我們成佛。那此智開,便能到彼岸。這個「到彼岸」是什麼意思?有彼岸是一定有此岸,此岸一定有什麼不好才要到彼岸,反過來說,彼岸一定有我們積極追求的東西,值得佛陀花費四十九年的時間來做言教及身教。從此岸到彼岸一定要有工具可渡,有人會說,我是游泳健將游過去最簡單了,哪還需要什麼工具?由日常生活來看是沒錯,但佛所說的此岸與彼岸,乃至我們要渡的河,並不是一般的河,請看以下的說明。經文與此岸、彼岸有關係的句子,請參考〈正信希有分第六〉。
 
筆者:這個「筏」是拿來渡的,所以有河,而有河於是有此岸、彼岸。因為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所以佛說的法恰是渡河的筏。得用佛說的法來渡的河,自然不是一般游泳就可以渡的。下一句更不得了:「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是說用佛說的法來渡河,渡過之後就應捨棄,對佛法如是用完即捨,那麼對非佛法(非法)應該是連碰都不要碰吧!
 
那彼岸是怎樣的好,讓我們嚮往且一心想去?人活著的理想世界在〈禮運大同篇〉,有清楚的描述: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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