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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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安全理事會

為保證聯合國行動迅速有效起見,各會員國將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之主要責任,授予安全理事會,並同意安全理事會於履行此項責任下之職務時,即係代表各會員國。——《聯合國憲章》

安全理事會(安理會)是聯合國的執行單位,負責預防及終止國與國之間,有時甚至是一國之內的武裝衝突,以創造更安全穩定的世界。安理會有權調查任何可能影響到國際的衝突或糾紛,也有權做出能影響各國政府命運的決策、組織維和行動、設置法庭審判戰爭罪的被告、對倒行逆施的政府實施經濟制裁;在最嚴重的情況,還可促請會員國對某國採取制裁行動。在聯合國的主要機關當中,只有安理會的決議對會員國有強制力;也就是說,會員國無權選擇接不接受,或是要不要執行安理會的決議。

安理會大權在握,也因此越來越受歡迎,因為每當國際爆發重大危機,安理會就是行動的中心。冷戰結束後,東方與西方的關係開始融冰,安理會的活躍程度大為增加,也更願意拓展觸角。安理會正式會議與非正式協商的次數,這些年來起伏不定,一九八八年有一百一十七次、二〇〇二年有五百三十二次,一直到二〇一二年則有三百七十三次。

積極任事的安理會

安理會從一九八八年至今一路演進,這是愛德華‧拉克特別強調的重點。幾年來他身兼潘基文祕書長的特別顧問,以及聯合國助理祕書長。對安理會瞭若指掌的他說,「很多人忘記安理會這些年來改變了多少,有人說一九四五年成立的安理會已經不合時宜,但觀察安理會從一九九〇年代中期到現在的運作方法,就會發現確實有所改變,變得較為開放。」現在的安理會比較願意邀請非會員國的人士前來演說,也比較願意徵詢聯合國的官員與單位的建議。安理會的成員有時也會參訪維和部隊或聯合國其他行動。「安理會是一個懂得互動的機構,」拉克說,「並非只高高端坐在奧林帕斯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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