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殺我姑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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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小說
9折$ 89
3.5 /5
6位讀者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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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書評 | 共6則書評

評鑑星等(可複選)
評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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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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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5
相當有趣的小品,壞心眼的姪子想方設法的要置自己的姑媽與死地。
這心理偏差的小子將別人的好心好意全當成了驢肝肺。
讀來妙趣橫生的是,主角(姪子)在書中,描述自己的惡行惡狀說的是合乎常理且頭頭是道。
看著他披著正氣凜然的邪惡外衣,已經夠滑稽了。
再加上惡意扭曲姑媽的苦口婆心,把她形容成一個強勢惡毒的老婦人。
這無可救藥的小子當真讓人捧腹大笑。
我尤其欣賞姑姪倆的口舌之爭。
對話中你來我往的口蜜腹劍,雙方竭盡所能的諷刺調侃。

不得不說,英國作家似乎個個都是罵人不帶髒字的諷刺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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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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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8
之前比較少接觸這種反敘式推理小說,雖然少了解謎的樂趣,但是這本書的黑色幽默真是太讚了呀!篇幅短小,讀起來完全沒有負擔,完全不讓人覺得無聊,人物的形象非常鮮明,完全可以在腦海中想像姑姪對決的場面,只能說真的很有趣,太精采了!而且在看這本書的時候真的會對主角愛德華產生認同跟共鳴,我相信每個人心裡應該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黑暗基因,在某些時候是真的會有「如果某人消失的話該有多好」這種想法。故事中的愛德華便替代了我們的角色,於是抱持著一種看好戲的心態,心理甚至偷偷希望愛德華謀殺成功\。而最後令人震撼的結局更是一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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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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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1
  與其說這是一部推理小說,還不如把它當作黑色喜劇來閱\讀,會得到更多的樂趣。
  故事的主述者是愛德華,他和姑媽住在一起,他的父母都去世了,祖母留下龐大的遺產,但監護人是他的姑媽。換言之,只要姑媽還活著,他就不能自由主宰那些財產,而且還被迫要和姑媽住在一起,否則就會喪失繼承權。
  再加上,從愛德華的描述看來,他姑媽是個典型的刻薄英國老女人,脾氣不好,規矩很多,而且對這個不長進的外甥很看不順眼……所以,這讓愛德華的生活更加不如意。
  根據詹宏志在書前導讀中的說法,任何人遇到這種情況,大概都很難不會浮現那種衝動:只要殺了我姑媽,我的世界就自由了!當然,這也正是故事的主要內容,於是這小子想盡辦法要謀殺自己的姑媽──至於最後成功\了沒有,只好等你自己去看了。
  說這不算一部正統的推理小說,因為謀殺事件並未在故事一開始就發生,所以就沒有什麼解謎的過程。事實上,讀者大部分時候都是跟著愛德華的思緒在走,換句話說,這個謀殺事件是由凶手的角度出發的,書封上稱之為「反敘式偵探小說」。而且,基本上在小說裡,也沒有任何稱得上是偵探的人物。
  因此,閱\讀這本小說最大的樂趣,其實是來自愛德華與姑媽之間的針鋒相對,在他們彼此不留餘地的對話當中,可以品嚐到經典的英式冷調幽默。
  至於詹宏志說,這部小說自1934年初版以來,持續受到讀者的喜愛,正是因為作者傳達了每個人心底深處的某種難以言說的渴望,或許\在我們的一生中,或多或少都在某個莫名的時刻,曾經那麼渴望某個身邊的人能夠就此消失……
  嗯,這樣說法聽起來似乎太過絕對了點,但無論你是否曾經想要謀殺自己的姑媽,或身邊的誰誰誰,想必都不會影響閱\讀這部黑色喜劇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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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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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8
或許\用今天的角度看,這本書沒什麼了不起,但此作可在70年前就已經出版,在當時想必是相當前衛的手法吧!所以如果懷著拜讀經典的心態來閱\讀,應該會比較能接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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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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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30
我實在很難想像故事的創意何在
作者對謀殺的細節不厭其煩的重述,卻一再的使讀者厭煩
裡頭沒有太多的起伏延宕,只有平舖直述
與日系的推理小說比較起來,只能稱其為古典
與守舊,卻萬萬稱不上經典!
這是我看完這本書的感想!!
也讓我對詹先生的推薦失望透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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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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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24
「謀殺專門店」這套推理小說,由店長詹宏志先生挑了推理歷史上佔有重要地位的101本經典推理小說組成,由於採取的是會員制的方式,不在一般通路販賣,有錢你也買不到(這裡指的是一本、一本的買),所以一直是我魂牽夢縈的一套小說。要加入會員嗎?可是裡面的選書很多我都已經有了;跟別人借嗎?可是這滿足不了我想要「擁有」推理經典的渴望。

你說,這該怎麼辦才好?

這幾年台灣推理小說的市場已經成熟了很多,看的人討論的人變多,出的書數量也變多,慢慢甚至變成了類型小說的主流,幹掉了武俠小說、羅曼史小說(至少我是這麼覺得啦)。以前那種幾個月也沒出一本推理小說的慘澹時光,想起來就讓人唏噓,那時候只要是新出的推理小說,我連書摘、書評都不看就直接結帳帶回家,反正也沒得挑,還因此發生過同一本書買兩次的糗事咧。(不同出版社的翻譯書名不同)

曾幾何時情況完全不同了。現在書店裡買得到的推理小說一套接一套,涵蓋的類型也越來越廣,在金錢以及閱讀時間有限的情形下,推理迷的困擾已經不是「哪裡買得到更多的推理小說?」,而是「該死的出這麼多推理小說,我該買哪一本?」

在這樣整體的推理小說閱讀土壤和氣候改變下,「謀殺專門店」也終於從善如流,從高不可攀的會員形式,變成了一般的出書方式,讓讀者可以一本一本來,喜歡的帶走,不喜歡的就留下,自由多了,我想對推理迷來說,實在是個振奮人心的好消息!

囉哩巴唆了半天,簡直跟故事的主角一樣絮絮叨叨,還是讓我們趕快回到「謀殺我姑媽」本身吧!

「謀殺我姑媽」是屬於「倒敘式的推理」,第一人稱敘事者通常是犯罪者本人,讀者跟著犯罪者一起犯罪,一起設想機關、故佈疑陣,最後再眼睜睜的看著神探從意想不到的地方竄出來,破解了犯罪者的精心設計。

這樣的推理小說,自然閱讀重點不會是在「我以爺爺的名發誓,所有真相都已經解開了!」這類的猜謎鬥智,而是必須提供另外的趣味,才能吸引讀者願意花時間讀下去,因此也開拓了推理小說更多的書寫方式和類型,打破了許多過去古典推理小說的鐵律。

讀者在讀一個故事的時候,常常不自覺會有一個「置換」的心理動作,意思是把自己投射為書中的主角,藉此投入到故事情節之中。因此就算故事的主角是個壞蛋,也必然有其可愛之處,讓人願意把自己投射上去。

舉個簡單的例子,韋小寶雖然無賴,品格比起郭靖、楊過等大俠差得太遠,武功又糟得一蹋糊塗,感覺好像一無是處,但至少很狡猾,豔福不淺(這就是他的可愛之處),讀者把自己投射過去也挺不賴。回想一下各種小說或是戲劇中較為成功的反派,要嘛是很有義氣很有原則、盜亦有道,要嘛是技術性的技巧很好(心機很重、武功很高……),再不然至少也要長得很帥很美,總之,總得給個理由讓人認同他們嘛!

以推理小說來說,「倒敘式推理」也有類似的困境,怎麼樣讓人願意把自己投射在犯罪者身上?

簡單一點的作法,乾脆讓犯罪者掛羊頭賣狗肉,並不是傳統裡所謂的「壞人」,或者是讓他至少沒那麼壞。例如亞森、羅蘋其實是個劫富濟貧的羅賓漢,雅賊柏尼則骨子裡根本是個偵探……族繁不及備載。

困難一點、有深度一點的作法,就不能這麼童話這麼一廂情願了。犯罪者還是紮紮實實的犯了罪,一點也不可愛,但是正常人性總是有其陰暗面,最可恨的犯罪者,性格中通常也還是找得出與正常人心相對應的部份,會引起讀者的共鳴、理解,甚至同情。

我好像又繞遠了。

「謀殺我姑媽」裡面的敘事者兼犯罪者,是個叫愛德華的痘痘胖小子,就如同書名告訴我們的,他想要謀殺謀殺自己的姑媽,他成功了沒有?有沒有被逮到?這裡就不先透露,但總之結局不會是你簡單想像的那樣:要嘛成功,要嘛不成功,要嘛被逮到,要嘛沒有。

請放心,作者還是有幫大家準備一些結局的意外性。

這邊我還是想回到剛剛那個「認同、投射」的問題。這個討人厭的痘痘胖小子在故事的一開頭就不停的在抱怨,第一章抱怨住的小鎮,第二章抱怨自己的姑媽,各位要有心理準備,我們要整整聽他抱怨兩章才有辦法進入故事……長得不帥又一肚子壞水,這樣的角色,有什麼可愛的地方,可以讓讀者認同?

這個問題,我想應該留給看完這本書的你自己去回答,這樣的愛德華,哪裡觸動了我們人性的陰暗面?哪個情節讓我們興致盎然的看下去,甚至幫他評估各種殺人方案成功的可行性?

也許,你會開始想,自己來做會不會比他聰明的多?自己的演技會不會比較好?該怎麼避免他犯的錯誤?

會不會也不經意想到,有哪個親戚特別礙眼,有哪個同事特別討厭……

我知道你會,你不用騙我,這也正是這本書好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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