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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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小說
9折$ 449
4.5 /5
9位讀者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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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書評

全部書評 | 共9則書評

評鑑星等(可複選)
評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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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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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8
看完這部作品不怎麼驚訝耶,反而還覺得日本這個國家很、偽、善!
結局是一名姦殺未成年女孩並未受到懲罰的兇手,繼續逍遙法外的故事。
這個作者是日本人,日本在二戰期間到處姦殺擄掠,南京大屠殺和慰安婦的議題,日本到現在還沒有正式道歉,還不承認,想要抹去這個事實的存在,還企圖拖延時間讓倖存者老去甚至去世。
作者,你難道不知道嗎?你筆下的角色,根本不值得一提!多少女人,多少家庭因為你們當初發動戰爭而破碎,現在又死不承認,噁心的嘴臉!噁心的日本帝國主義!
也不怪作者不知道慰安婦這個議題,畢竟日本政府的教科書都只是簡單帶過,完全不會告訴自己同胞關於自己祖先是名副其實的強暴犯和殺人犯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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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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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1
劇透警告
檢方的罪人,正義的沉淪
這是一本罕見從檢察官角度敘寫犯罪紀實的故事,甫從兩年前開始閱讀史蒂夫.卡瓦納(Steve Cavanagh)的艾迪˙弗林律師系列,犯罪現場與法庭戰的結合越來越引起關注,有別於一般人或警察、偵探在犯罪現場的抽絲剝繭,後勤要考慮的鑑定程序、實體證據、法則與時效、起訴與辯護等,諸多眉角都事關重大,甚至會成為不利的推定或判決的阻礙,進而影響攻防的策略。動輒上億資產的不明資金動向與來源,抑或強盜殺人等罪刑,第一線人員也難以秉持公平與公道的心態加以裁示定奪,承辦人都是以法律自居但貫徹正義的信念與落實方法不同,畢竟人非AI機器,不能僅靠片面決定全體;就像醫師不能只看局部病灶而忽略整體循環與平衡一樣。我國的法律屬大陸法系,部分來自日本、德國,並結合美國而形成獨特的司法制度,與美國的判例法不同,有既定的法條可遵循。
本作藉由一起疑似強盜殺人的夫婦命案揭開序幕,並由年輕的沖野檢察官承辦,根據鄰居證詞及間接證據,循線調查了部分有債務往來的人員,隨後鎖定了被戳破謊言、涉有重嫌的松倉,發現他不僅有侵占財產進行式,更是已時效消滅的女學生強姦殺人案兇手。因為此暈輪效應的關係,檢警以高規格威嚇審訊,在身心壓迫下強逼對方認罪。筆者此時要補充五個觀點:
˙無罪推定原則: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不足以使檢察機關開立搜索票或拘票,只能用警方的到案通知書或檢察官開立的傳票請對方主動到案說明。本作用侵占罪的事由,羈押犯嫌松倉並訊問強盜殺人的做法早已違背法律規定,更何況他對前者早已認罪並同意歸還。
˙被告或共犯自白不能作為有罪判決的唯一證據:台灣經典的就是蘇建和案,姑且不論被嚴刑拷打或威逼利誘,被告承認犯行還須強力的證據支持,不然只能當補強證據使用。其他像是彭婉如案、劉邦友案、林宅血案等,很多人跑去承認是自己做的,但都僅為自白沒有足夠證據,結果都被飭回,甚至沒被受理。本作中由於日本的檢察官起訴,法院99.9%會定罪,所以會盡量完整的提供證據供法院審判或影響其心證,若不承認犯罪可能會使陪審團及法官動搖,這也是為什麼電車鹹豬手事件的男性被誣賴者,寧可賠錢了事也不想鬧上法院的原因。
˙自白任意性:要遞交法院的筆錄,若被告主張被逼供,要先行調查其任意性,意即必須全程連續錄音錄影,以證明檢察官在程序上恪遵法令,不然後面就形同打水飄沒有意義。這也是審檢分立制度的目的之一,不然兩邊公權力沆瀣一氣、狼狽為奸,被告只能挨槍討打。《99.9不可能的翻案》改編真實故事的冤案就點出如何指鹿為馬、牽強附會、誘陷入罪黑歷史。另外值得欣慰的是,台灣曾經在過去出現法官跟檢察官對於是否羈押性侵犯意見不同,下令逮捕檢察官的事件鬧上新聞,這也說明並非所有檢察官都能盡如己意,而法院也有自己的審核標準,相對保證被告的權益不致失衡偏頗。日劇《緊急審訊室》也彰顯了公開透明化的目的,不僅可增加司法的能見度、民眾的配合度,內部高層更不能事不關己切割泰然,是法治進步的象徵。
˙緘默權及辯護人:雖然案件還在偵查階段,但若涉及重大刑案(諸如殺人、強姦、貪汙等),已被告知相關權益的話,強烈建議選任辯護人,或行使緘默權。因為檢警都老江湖及法律玩家,難保不會挖坑埋地雷給你踩,即便不是自己做的,也有相當大的可能被懷疑或栽贓他罪。基於不自證己罪原則,他們若無證據也只能飭回,不然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的陳述,除顯有不可信之外得為證據,根據禁反言原則難以推翻就變成呈堂證供,言多必失。
˙傳聞證據:中餐店老闆的對於松倉是否在場、鄰居看見疑似人影、便利店看到丟棄拖鞋、酒後吐露心聲的話語,若非以證人身分出庭作證僅為傳聞證據應予排除,所以檢辯才需要質疑證詞可信性、彈劾證據錄影帶,明槍暗箭波及第三者,但利用得宜就可製造輿論、帶風向,本作中的律師及媒體介入、旁敲側擊促使檢察機關展開內部調查,才得以使案情逐露曙光。
沖野檢察官由於在偵訊過程中發現事有蹊蹺,與資深的最上檢察官意見相左,導致後續職務移轉、檢察一體的服從等劇情不斷展開。正義在每個人的心中定位也受成長環境、價值觀念、刺激救贖等佔有不同分量,有的人自命不凡認為是法律的代言人替天行道、有的人未審先判認為懲治蛇鼠一窩何難之有,導致張冠李戴、前科犯成為代罪羔羊事件層出不窮。其實在台灣的法檢體系,並沒有像本作或日劇《HERO》中的檢察官、《王牌大律師2》中的法官那樣勤跑現場,基本都交給刑警處理,這也確保警檢法的不同職責、三權分立狀態不會太先入為主。本作松倉的殺人案已過消滅時效不會被追訴才侃侃而談,但殊不知被利用為對新案撒謊及逃避,自居正義的最上不想讓他逍遙法外,在不適用迴避制度的同時,無所不用其極跨出了道德及法律的雙底線,凸顯了制度的缺陷。日本及我國先後在2010年、2019年取消重罪的消滅時效規定。來自英國的法諺:遲來的正義非正義。在程序制度、法理情又將如何抉擇呢?前陣子憲法法庭介入義大利籍子女監護權形同第四審及事實審,嚴重自砸腳趾,司法改革在台灣離正義頗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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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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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8
劇透警告
看完《檢方的罪人》這部電影後,我開始重新思考什麼是「正義」?還有我們看見的就一定是「真實」嗎?後來我才明白根本沒有絕對的「正義」。罪與罰、公平和正義從來都沒有一定的界線去分割。
就像影片中裡的最上毅警察官一樣,在知道了嫌疑犯松蒼殺死了由季—當年和自由親近如家人般的少女後,一切都變得不可控制了。然而當年由季的案子已經過了追述期了。為了使松蒼得到法律的制裁,最上毅警察官不顧扭曲了事實和他所信奉的「正義」。所以當「正義」遇上了人的私心時,正義變得不在公平連真相也將被掩蓋。
並且我在電影中看到一句台詞使我印象深刻:「世界運作的機制是經濟,而非正義。」雖然這使我很難接受,但事實好像就是如此。世界發生一兩件司法不公的案件,並不會有任何的影響。但世界卻會因經濟的發展而有所改變。這使我們所要追求的「正義」變得遙不可及。也使真相被埋葬。
在最後我想說的是,在台灣其實也存在著許多司法不公的案件。也有很多真相是我們看不見的,過去的錯誤不能重來,在不能保證我們所見的事物是真實的情況下,我們必須由擁有最基本的判斷能力,使自己不被虛假的事物所蒙蔽。雖然,沒有百分百的正義,但我們可以努力的去追尋最大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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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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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5
劇透警告
甚麼才是正義?

讓罪惡之人受到同等的制裁? 私刑可以嗎? 或是法律的正義才是正義。

小說中的資深檢察官運用自己的職權與資源,私刑正義已過刑期期限的罪犯,是否正確? 年輕檢察官追求公理正義導致執行正義者獲得制裁,又是否正確?

與其說這是推理小說,不如說這是給讀者的功課。作者拋出了這個嚴肅的話題,讓讀者好糾結。罪犯就是罪犯,沒有受到制裁反省前,就是一輩子的罪犯,設下一個逮捕的期限原本就不合理,資深檢察官無法在體制內制裁該罪犯,就用自己的方式、不傷害其他人的方式處理,對追求極致正義者根本就是該一起鼓掌叫好。該罪犯從小到大就是人渣,若能順著原本的計畫走,就是一個理所當然的事。年輕檢察官只憑著滿腔熱血,揭發了資深檢察官的計畫,走到那當下還是自我懷疑到底是否正確了。

雖然結局終歸是政治正確的"檢察官的罪刑受到了制裁",心底因此有了小小的遺憾,但小說故事真的很棒。中間好大一段訊問犯人與年輕檢察官的內心轉折描述頗多,差點撐不過去。但最後資深檢察官在獄中與家人以及年輕檢察官的二段會面看的熱淚盈眶,這是最感人的一段阿。

忍耐到看完小說,才趕緊看木村拓哉與二宮和也主演的同名電影,雖故事主軸不離小說太遠,但改編頗多,且結局與小說完全不同,雖然是看小說時心裡本來想看到的結局,但也因此少了後段的那些感動,對電影只能給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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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小說有什麼特點?

讓你學到新知識、猜不到劇情走向、對於人物感同身受、看完某些情節忍不住想掉眼淚、讀完書捨不得放下、超想找人討論、還想再追電影,這些《檢方的罪人》全部做到了,而且是綿羊負責翻譯!

1.好的小說能讓我們學到東西,例如我第一次知道檢察官的具體工作內容、和警察之間的工作分配、對於判決的影響。

2.正義到底是什麼?世界上有所謂真正的正義嗎? 好人真的是從不做壞事的人嗎? 壞人就真的無惡不作嗎? 在這個故事裡,將會顛覆你對善惡的觀念,讀完書本過了好幾天,仍然忘不了結局。

3.遇到沒有肩膀的上司,要懂得保護自己,即使他拿官威、職權和升遷來壓人,不要因此失去自己的判斷力,要把相關指示的證據留下來。

4.對於法律無法制裁的罪犯,在漫畫中可以交給蝙蝠俠之類的超級英雄,訴諸私刑解決,但現實生活無法這麼做,以正義為名,卻用非法的手段,即使成功了,難保不會有下一次,也會影響別人對自己的評價。而且單身就算了,如果身邊還有家人,仍然要替他們著想。話說回來,沒有面對相同的情境,很難確定自己會做出何種決定,因此看完書的心情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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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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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為了不破壞閱讀樂趣,就不在這裡寫太多劇情了,僅寫出一些簡略的心得。非常推薦這本小說,在看小說之前,我沒有看過電影,但看完小說之後我會想去找電影來看;並非是衝著木村拓哉跟二宮和也的名氣,而是小說原著實在太精采,讓我好奇電影會如何呈現。

書很厚,大約前三分之一的內容比較平淡,我斷斷續續的看;但到了中間劇情開始緊湊、我再也捨不得放下書本,只想趕快知道結局,知道結局之後,覺得惆悵並能夠有所反思,是很優秀的小說作品,我會想要再找同作者的書來看。

到底甚麼是正義呢?當法律制度無法做到「正義」時,身在法律體系的工作人員想必內心非常掙扎,有人順勢而為,不再問自己「為什麼」、變成了渾渾噩噩的行屍走肉,只為了名聲或是混口飯吃而選擇了明哲保身;就算有所警覺,要改變整個體制又談何容易?主角最後的吶喊,或許也代表他心中找不出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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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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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這本書與我之前看得懸疑推理小說有滿大的差別,
可能原因之一是因為我覺得兇手或者是犯案過程的揭露進行得很快,
看到結束你不會有一種「阿!原來兇手是他」這種感覺。

這本書更多的是在描寫何謂正義,或許本身唸的科系很常會去探討到何謂正義之類的問題,
所以其實本來就不覺得有什麼是絕對的正義,
所以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我其實比起去探究何謂正義或者是世俗價值下的非正義,
我可能更把這本書當成一個事件,一個待破案的故事去讀,
所以評價稍微偏低了點。

但確實這本書很值得去想在我們以為正義的地方,
有多少的不正義,可是又有誰可以去定義什麼是正義?
檢察官,一個我們大家都知道應該要公正的角色,
但在故事中其明顯帶有個人情緒去偵辦,
但其偵辦之人又確實有應受制裁的事由,但是用不正義的手段所追求的正義,
還是正義嗎?

我想很多人都不會有答案,甚至在最後,惡人仍是逍遙法外,
所以我們又會產生那法律真的可以守護正義嗎,這樣的疑問,
但是無奈的是不公不義的事仍然發生,
但其真正能守護的東西有限,即使我們大家都深知向書中這樣的事或許真的存在過,
但是改變何其容易,我們或許也只能透過像這樣的閱讀,
思考發現問題後,又歸於平靜。

所以與其說它是懸疑推理類型的小說,
我反而覺得它更像是對現有制度所生提出的疑問,
讓我們知道正義下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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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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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4
正義這麼扭曲,這麼莫名其妙嗎?
看完這部, 真的覺得每個人都有他的堅持以及立場, 每個事件的發生都有他們動機,

到底什麼才是真正的正義 ?
就連地位崇高的人物也可能因為自己的堅持 而做出讓自己後悔的事情,故事中間過程有種微妙的起伏讓人無法停下手忍不住不斷繼續看下去..

而在這本小說 能看到的是主角內心掙扎但選擇勇於去發掘真相, 以剛正公正的心態去處理,而假裝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逃避, 讓讀者以旁觀者的角度在最後也因此獲得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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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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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8
每個人都過著其他人並不了解的生活。



或許這句話可以在法律事件中轉換成『自由心證』一詞吧。正因為『每個人都過著其他人並不了解的生活』,所以關於正義、廢除死刑、微罪不起訴、法官或檢察官的判決,每一個環節的相關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與主張;導致經常處在相對人無法接受,而另一方卻覺得正義被伸張了的狀態中。

我因為自己對法律的興趣,加上同學中有人已經通過司法官或律師國考好幾年,因此,偶爾我會對某某單一司法案件或判決文與朋友進行討論。在那過程中,可以很輕易地看出,同樣一個案件,不同法官或檢察官有不同見解------有人感覺輕判,有人感覺重判,也有人覺得問題根本出在無訴之權人起訴,總之,很混亂,比起在法學院學習的那些年,感覺真實世界裡,一切法律事務都更混亂。

原因無他,一樁刑事司法案件中接觸過多少人,警方、檢方、律師、不同審級級別的法官,每一個都是活生生的『人』,『有故事的人』。因此,帶著人性和原本的價值觀來審案件,不同人因著過去不同的生活經歷,而有不同的看法與做法。

感覺上好像說不出誰對誰錯,判決結果只是個人運氣不一樣而已,不一定與真實狀況相符。



雫井 脩介的《檢方的罪人﹙検察側の罪人﹚》,五顆星介紹給喜愛看法庭小說的讀者。縱然整本書只是一個假設的故事,然而故事的背後,通通是真的。不用太相信檢察官一定是站在正義的一方,也不用嫌惡律師為加害人辯護,更不用說《檢方的罪人》假設走到更後面需要面對法官的審判時。

越熟悉法律界內部,越會發現,沒有正義!因為正義在法界是個抽象名詞,無法像讀理工類科一樣,有一套固定標準衡量,有標準答案。法律界中每一個人對正義的價值觀與標準尺不同,而且是宿命性地沒有可能發展出標準。



《檢方的罪人》故事中,讀者讀到一向受後輩愛戴的資深檢察官最上,因為一己私心的憤怒,強把莫須有的罪加在無辜的人身上,並且還安排了頗具潛力的後輩沖野以幾乎是完完全全違反刑事訴訟法精神的方式,殘暴地向無辜的松倉問案。

最上檢察官的憤怒來自於多年前與自己親愛如兄妹般的女孩枉死,卻由於罪證不足,當年犯嫌松倉得以逃過法律審判,又礙於追訴時效消滅,即便現在松倉承認犯罪了,卻也失去審判或懲罰他的可能性。

最上檢察官的憤怒,稍微用一點同理心便能理解,這樣的狀況擺在眼前,他有多麼恨,多麼無法原諒,最後成為『檢方的罪人』,我很好奇其他書友如何看待這個事件?如果今天我們就是最上檢察官本人呢?無解。



《檢方的罪人》中,還可以讀到一件很弔詭的故事。即便社會各界再如何覺得檢察官與辯護律師一定是相反方的,或者認為檢方應該堅持偵查不公開原則,或是認為法律會給出最後的公平,其實那都是騙騙門外之人的好聽話------法律系數年寒窗苦讀下來的,乃至如何熬過每次國考落榜的互相激勵打氣,最終考上司法人員,這些種種,會讓特定的一群人生出同甘共苦的私心------『既然是好友,何不開一點方便之門』?這並非法律界的墮落,我個人還是覺得,這是人性,無可避免人性,遇到了,真的只能說是當事人倒楣。



「從事律師工作多年,我深刻體會到檢察機關的卑劣,照理說,他們應該是站在正義的一方,但是,他們有時候會打著正義的幌子,把鎖定的對象打得從此站不起來。他們一旦失去控制,不管對方有沒有犯罪都無關要緊,因為行使權力才是他們的目地。……」

您相不相信有反之而言的檢察機關?因著特殊的緣故或出於某種可能的狀況,他們輕放了罪嫌,讓受害者的正義永遠無法伸張?我看過有的。只是,有又如何呢?

雫井 脩介的《檢方的罪人》,以多達512頁的篇幅,字字珠璣地寫下整個檢察系統的黑暗面。認真讀了,以後您想相信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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