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小說大展_領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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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2

當馬丁‧路德‧金恩八歲的時候,在百貨公司裡,有一位白人太太衝向他,並給了他一記耳光。

「你踩到我的腳了!」她大吼。

馬丁根本不認識眼前這位憤怒的白人太太,但他仍保持冷靜。儘管他感到震驚不已,他只是離開現場,沒有做任何反擊。

當馬丁還是小孩子的時候,他就已經學會以非暴力的方式來解決困難。和他的母親一樣,他溫柔且富有同情心;他也和他的父親一樣,意志堅定且無所畏懼。在他的成長過程中,他一直保持著這些人格特質。最後,他成為一位民權運動領袖,受到世界各地無數人們的景仰。

P.3-4

一開始,男嬰取了跟爸爸一樣的名字「麥可」,但幾年後,金恩爸爸將自己跟兒子的名字都改為「馬丁」。

馬丁的父母讓他在美好的環境中長大。他的家十分舒適,有一位姐姐跟一位弟弟作伴,身邊還有許多慈祥的大人,包括住在同一棟屋子裡的祖父母。

金恩爸爸是一位牧師,他對公民權利的關注,以及他布道時所說的有關公民權利的言論,皆深深影響並形塑馬丁早期的觀念。

馬丁的媽媽總是教他相信自己,「你和其他人都一樣好!」她說。

P.5-6

對金恩家來說,教會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有一次,金恩爸爸接待了一位來自維吉尼亞州的傳教士。那位男人與居民們討論著加入教會的事情,馬丁的姐姐成為第一個加入的人。當馬丁看到姐姐加入教會,他也決定加入教會。

「你才五歲啊!」傳教士說。

「我可不能讓姐姐超越我啊,」馬丁說:「我要當下一個加入的人!

P.7-8

馬丁一家人住在亞特蘭大市的奧本大道上,他們住在一棟有著十二個房間的房子裡。這棟屋子就是馬丁生活的中心。在房子的後院,他會和社區的孩子們一起玩耍,他們在奧本大道上開心地溜直排輪,或是騎單車。

馬丁和學校裡的同學皆相處愉快,但學校裡有一個小惡霸。當那位惡霸打他的時候,他並不會還手,因為他知道暴力無法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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