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小說大展_領券
內容連載 頁數 1/4
明清閨秀所參與的「男性建構」,具備了作者身處時代的特色,也呈現女性的個人立場,極具歷史意義。明清時期社會經濟及文化蓬勃發展,為才女文化之形成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她們多出身自書香門第,並接受優良的家庭教育及寫作訓練。不少士紳家庭鼓勵女性寫作,又協助推動其著述之流傳,也會因她們的才華而感到光榮。女性運用自己的力量撰寫「個人生活體驗」,不但記錄了作者的遊歷及思想,也藉此促進她們在「家庭中及社會上人際關係之溝通與往來」。才媛「在家主持家庭運作」,而「在外廣結人緣」,實在「才藝出眾」。
 
在這樣的前提下,明清才女獲得更多的空間思考兩性角色的社會期許,例如論者就強調女性作家的「傳世慾望」,並指出女性創作中的自敘部分,往往透露其家庭生活及朋友交遊,以及她們怎樣透過人際關係而建立自我的身份認同。其實,閨秀以男性親人作為觀察對象所表達的性別期許,相關內容也較為豐富。同時,建基於才媛的家庭背景,她們體會到維持家族聲譽的重要性,因而甚為渴望族中男性聽取她們的意見及重視男性責任和榮譽。細閱多種女性文本,我們可清晰地得知這些人際溝通及女性對於各種男性角色的不同想法。
 
母親盼望兒子在人生中的不同階段也謹記「丈夫」人格的維繫,可見她們肩負家族傳承的重大責任。她們時刻訓示兒子重視「先德」及「父志」的承繼,表明了女性亦藉著對兒子的人格教育希望把「自己寫入這個家族的歷史之中」。若果兒子他日可以成為社會上的楷模,母親亦將可得到廣泛的認同,這些人格訓示便成為後世仿傚的珍貴經驗。她們嚴謹地參與制定兒子的行為規範,為家族的發展作出奉獻,也期盼後輩將這套人格教育加以承傳。母親也了解言傳身教的影響力,因此她們常常以歷史上賢母之事例從而自我督促,如「我無孟母三遷德」、「我非孟氏賢,母教成三徙」和「我愧孟母賢,明信以買肉。又愧歐陽母,畫荻書滿幅」等自述,就是她們自我激勵的印證,並不是對自己毫無要求,草草了事。其實,母子均努力地履行各自的角色期許。
41 2 3 4 下一頁 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