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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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作曲家作為媒介:歐洲音樂在亞洲的宗教性轉譯(摘錄)

楊建章(臺大音樂學研究所副教授)


前言

歐洲文化裡所稱的musica,與東亞文化中的「樂」相似,都跟宗教有密切的連結,不僅歐洲最早發現的音樂遺跡就在神廟的遺址,遠古的巫文化裡的音樂使用也可以在中國的禮樂文化看到;在歐亞歷史中,基督教、佛教、道教,亦皆有儀式音樂的行為。然而,隨著歐洲近代國家的形成與十八世紀末的啟蒙思維,音樂逐漸與宗教脫鉤;到了十九世紀的浪漫主義思想,非表意的純粹音樂創作,被認為帶有一種神祕的特質,甚至能夠與宗教相當。另外,近代歐洲音樂史中,以作曲家與作品為中心的概念,甚而得以「創作」宗教音樂的現象,更少見於傳統亞洲。歐洲音樂的這個現代特質隨著亞洲國家在十九世紀後半開始,透過國家體制將歐洲音樂納入本身文化體系之中,使得亞洲對於歐洲音樂的宗教性格的接受,從一開始就異於傳統認知下的宗教功能,其轉譯的過程也往往不需藉由舊有的宗教體系建制,而必須依靠現代的的傳播媒介來達成。

透過解讀二十世紀前半日本與中國有關歐洲音樂的文獻資料,本文討論近代亞洲如何轉譯歐洲音樂傳統的宗教性,包括其產生的協商過程與媒介特質。本文指出,這些轉譯的過程,並非直接透過與宗教儀式相關的價值系統,而是透過歐洲近世音樂的幾位代表性作曲家(巴赫、莫札特與貝多芬)與他們的音樂。更有甚者,轉譯的過程往往透過近代國族文化的興起中的建制結構,結合了東亞原先的宗教觀,例如佛教、道教、儒教等既有的價值架構,進而順理成章地成為東亞現代文化的一部分。而這個讓作曲家得以「肉身成聖」成為宗教性媒介的歷史關鍵,則是十九世紀以來歐洲音樂史中出現的所謂「藝術宗教」(Kunstreligion, art religion)。本文並透過武滿徹與譚盾的幾個二十世紀後半音樂創作的例子,說明歐洲音樂中經過媒介轉換之後的宗教性,如何與東亞新音樂的創作實踐結合。簡單地說,本文想要討論的,並非這些作曲家透過音樂所傳達的宗教意義,而是在歐洲音樂體制進入東亞近代社會的迂迴過程裡,宗教特性如何附著在作曲家人格或作品的特定性格上,作曲家成了宗教性轉譯的媒介。東亞情境中透過現代媒介方式所傳達的音樂的宗教性並非獨有,其實在這些音樂進入東亞的體制之時,在歐洲的情況也相同。而透過理解歐洲音樂傳入亞洲的現代歷史結構,東亞與歐洲在表面的不同或許隱藏了深層的相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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