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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墨彩美學初探
(一)前言:繪畫應以展現「生命力」為主
中國藝術的範圍廣闊,種類繁多,源遠流長,代有發展。在理論與實踐上,都能夠與時推移,前後連接,綿延不斷。就以繪畫一項來說,便有壁畫、磚畫、帛畫、絹畫……等項目;而以繪畫的顏料來分,則有漆畫、油畫、重彩畫、淡彩畫、水墨畫……等類別。
歷來藝術史家討論繪畫,多半以絹本與紙本為主,只有在絹本與紙本真跡缺乏的情況下,才轉而研究以其他方法製做成的繪畫,來證明時代思想風格的演變,以及形式技巧的發展。例如漢、魏、隋、唐各代所留下來的絹本或紙本繪畫十分稀少,於是在討論這一個階段的繪畫時,便不得不大量引用墳墓石室磚畫、敦煌石窟壁畫、石刻上的畫像、佛畫中的幡旗、彩漆屏風上的圖繪、石棺碑片上的線刻等等,以為自己看法的佐證。可是,一旦絹本或紙本的真跡或材料充足,藝術史家便立刻回過頭來,仔細研究論證,而把紙絹以外的品類,放在一邊存查。這一點,我們看元明清以來的藝術史研究,便可清楚。這一大段的時間之內,紙絹以外的繪畫材料,是十分豐富的,但研究者並沒有充分利用。
這樣的現象,使後來的人產生了一種錯覺,認為歷來的藝術史家或評論家,都是士大夫階級,他們受了階級觀點的限制,有意提高他們所謂的正宗繪畫,而故意忽略民間藝術的發展。因此,目前留傳下來的畫論及繪畫史料當中所記載的,多半是所謂的正統或上層建築的繪畫歷史,而民間匠意的成就,則付之闕如。
如果我們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的話,上述種種現象的產生,可能另有複雜的原因,並非簡單的階級史觀,可以解釋得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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