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諮商展_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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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為就業而教育〉
 
1職業的意義
 
哲學理論目前的衝突焦點是,職業教育應該居於什麼地位,有什麼功能。如果有人直說,基本哲學概念的重大歧異從這件事上找到主要爭議點,可能引起懷疑。因為陳述哲學思想慣用的是遙遠且籠統的術語,這與職業教育的務實具體差距太遠了。但是,我們只需在腦中複習一下勞動與休閒、理論與實踐、身與心、心智狀態與外在世界在教育之中對立的基本假設,就可以看出,這些對立的最終表現就是職業教育和文化教育的對立。按傳統,通才教育一直是與悠閒、純粹思考的知識、不主動運用身體器官的精神活動等觀念連在一起的。後來,談到文化,也多半離不開純粹私人的教養、某些意識狀態的調教,是與社會導向及社會服務無關的。文化是逃避社會導向之現實的,是不得不做社會服務的舒緩慰藉。
 
這些哲學二元論和職業教育的話題糾葛太深,我們有必要把職業的意義界定清楚,以免造成錯誤印象,以為以職業為重心的教育是只顧實用性的,甚至是只顧賺錢的。職業的意思就是指,生活行為因為按著一定的方向而能達成一些結果,使個人看出這樣行為有重要意義,這樣行為也對他的同伴有用。有職業的相反既不是悠閒,也不是文化;有職業的相反,在個人就是無所事事、任性胡為、沒有經驗累積的成果,在群體中就是無聊的表現、寄生蟲般依賴他人。職業是表示「連貫」的具體用語,包括職業性與事務性的工作,也包括任何一技之長、專門科學能力、有效的公民職權等的發展,當然更包括機械勞動和可以獲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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