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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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應該成為有錢人

在生活中,我們總會看到一種人——即使日子過得窘迫困頓,也不願意努力去賺錢。他們總是嫉妒地說有錢人是「暴發戶,實在俗不可耐」,或是說有錢人「渾身上下都是銅臭味」,每天跟錢過不去,好像「貧窮即正義」一樣。他們總是自命清高,經濟上已經捉襟見肘,還說自己崇尚的是簡單生活,絕對不會為錢低下高貴的頭。

但是事實上,這種人無論如何貶低別人抬高自己,在心裡都必須承認一個事實:在現代社會,一個人沒有富足的生活,就沒有幸福和快樂可言。

道理很簡單:人們活著,就要穿衣和吃飯,要培養心智,更進一步,我們還要旅行、娛樂、享受生活、滋養靈魂,無論做其中的哪件事情都需要消費一定的物質資源,而在商品經濟時代,這些消費必須依靠大量的金錢才可以實現。

作為萬物之靈的人類,除了要滿足最基本的吃穿用度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追求生命的真諦和自我價值的實現。人們經常以能否實現自我價值的最大化作為評斷成功的標準,每個人都渴望實現自己的最大價值,希望成為理想中的自己,這是一種人類生來就有的衝動。以其本質來說,實現自我價值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神聖不可侵犯。這就表示我們有權利自由充分地享用我們所需要的資源,並且合理利用這些資源充實自己,強健體魄、健全心智、愉悅靈魂。以這一點來說,致富和實現自我權利是一回事,富足的生活是每個人的本能需求。如果我們要實現自我價值,尊重生命,希望過著身心愉悅而有尊嚴的生活,我們就應該尊重健康的財富,尋找正確的致富途徑。

在這本書中,我們所確立的用以衡量一個人是否富足的標準不是他佔有的金錢數量的多少。單純追求佔有大量的金錢和社會資源,只是一種動物性的生理需求,不會讓人感到真正的快樂以及體會生活的美好。反之,卻只會浪費原本為數不多的社會資源,甚至還會滋生邪惡與犯罪。假如每個人都把追求物質滿足和感官享受當成自己的生活目標,社會不僅無法取得發展,甚至還有可能發生倒退。由此可見,單純追求物質上的滿足對人們來說沒有任何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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