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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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為「錢」工作,有何不可?

當了精神科醫師之後,經常碰到不知為何工作的人。

「工作沒有意義」、「得不到他人肯定」、「人際關係很難處理」等,各式各樣的煩惱都有,大家似乎都為了工作上的問題所苦。

我希望大家可以想想,人必須工作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或許,有人會說,是「為了做自己想做的事」,或是「為了實現夢想」。這些的確可以算是工作的意義。

但是,如果從根本意義來看,人是為了維持生活而工作,這點古今皆然。

人們工作,是為了養家餬口,這才是最大的目的。除了身心障礙者以外,手腳健全的人,都必須負責養活自己。

能夠自食其力,靠自己的力量立足於社會,才能被視為可以「獨當一面」的成人。因此,為了「賺錢」而工作,一點都不可恥,反而是堂堂正正、非常了不起的事。

就算不是外出工作賺錢,而是為了支持另一半的工作,負擔起守護家庭的責任、在家照顧家人,這也是很重要的工作。

無論賺錢多寡,只要能夠負擔一家生活所需,就已經非常了不起。人,就是這樣生活過來的。

我最初從醫,也不是為了「救死扶傷」的崇高理想,只是在「生活流轉的偶然之下」,成為了醫師。

一九四五年六月,只有十六歲的我,從廣島的尾道市前往大阪。時逢二戰結束前夕,列車破舊不堪,無論是車廂之間的通道或是車門處,都擠滿了人。還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從窗戶拉了我一把,我才能勉強搭上車。那個情景直到現在,我仍然記憶猶新。

家父只是一個生活拮据的小學教師,我們家有五個孩子,父母很溺愛兩個弟弟,我從小就被耳提面命:「從女子學校畢業之後,就去當老師或嫁人吧!盡早自立。」

這也沒什麼大不了的,鄉下孩子多的家庭,大多如此。生於這樣的家庭,我不得不盡早為工作打算。

剛好在大阪開私人診所的舅舅,提到「親戚裡有人要當醫生的話,我就幫忙出學費。」男性醫師在當年全數被徵召當軍醫,醫生非常短缺。

在這種情況下,我決定從醫。說不上期待,也不是志願,當時的我,只有這條路可走。之後,我就開始工作了,這大概就是我成為醫生的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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