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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男人傷了我的心

5個男人傷了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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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碎一號布萊德──超完美情人
我匆忙地穿上向好友克萊兒借來的黑色高跟鞋,記得上一次冒這麼大的風險是在自己的婚禮上。我努力讓自己走路不會搖晃,並祈禱高出來的鞋跟,可以藏住上次和他見面後所增加的重量。二十年來的記者生涯,沒有任何訪問令我如此緊張。不過,我的確也沒訪問過我的舊情人。
十年來,我不曾見過布萊德,但在十分鐘後,他將會出現在我面前,他的出現不是為了要說:「我很抱歉,我忘不了妳。」或更棒的「沒有一個女人能取代妳。」
他找上我,是要我幫他的新書作廣告。
我在飄逸的印地安長裙上套上緊身黑色T恤、戴上銀色手鍊,看起來有點過度的格林威治村風格(我恐怕就是這樣子吧),但我看起來很性感(這恐怕不是我的本性)。
我快速脫下T恤,把運動內衣換成黑色魔術胸罩,我的胸部立刻變成誘人的尺寸,我從一個史坦能(譯註:Gloria Steinem,女權運動者)的僧侶,變成了可愛的芭比娃娃。我寧死也不要邋遢地出現在舊情人面前,我試了一件更緊的上衣(這下好多了),在露出的假乳溝上噴灑香水,當我塗上了桃紅色口紅的時候,我的視線停在鏡子裡,我看見手上戴的結婚鑽戒正閃閃發光,我的手忍不住顫抖了起來。
在和布萊德失聯的幾千個日子裡,他選擇了最糟的一天和我聯絡。還有六個月就是我四十歲的生日,但我正面臨中年危機──「這是個既沒有書也沒有嬰兒的夏天。」
那天早上我收到兩封傳真。
一封是我的婦產科醫生,內容是我的生育檢查結果,上面解釋了為何我和我丈夫艾倫無法懷有孩子。我的生育系統正常,問題出在艾倫的精蟲數太低以及精液缺少「能動性」。據醫生的說法,就算接受治療還是無法改變他的精蟲數量,也不能讓它們游得更快。
第二封信來自我的經紀人,信上列出近期五家出版社對我最新小說的評論(我花了五年寫出來),字裡行間彷彿在說:「妳唯一的孩子很醜,我們不要。」 當我把兩封信丟進火爐燒毀時,電話響了起來,我以為是艾倫從機場打來和我說飛機誤點了,但電話傳來布萊德的聲音,這個二十年前可能是我孩子的爸,現在則是哈佛大學的教授。
「嗨,蘇珊,我剛從紐約下飛機,我要出書了。」他的語氣好像我們昨天才說過話,他總是很會挑時間,今天真是背到底了。
「嘿,真棒。」我也用很隨意的方式回答他,但我很驚訝自己竟然很高興能和他講電話,也很想馬上見到他。
「你中午想上哪兒用餐?」
「我想見妳。」他的回答和以往一樣放肆,雖然是我先釋放出邀請的訊息。
「帶著你的校稿本過來,如果我有空就幫你的書寫評論。」
我把和他的約會說成是為了工作,藉此避免自己表現得太過渴望。或是,我已經表現得很渴望了?
他要出書,我才是作家耶!我兩歲就已經會背蘇格蘭作家羅伯特‧路易斯的《我有一個小影子》,是我媽幫忙打字的,我有證據;我一年級就拿到了「沙瑞札德」猶太學校歷史上,寫了最多筆記本的獎,一千兩百本藍色筆記本,填滿了我唸不出來的猶太字母,在我的家庭裡,成就,就是一種救贖。
根據夏普里歐家族史記載,我父親對我母親的求婚時說:「我要去中西部一所醫學院,妳要不要一起去?」然後他們就逃離下東城,在密西根郊區安頓下來,接著生了四個孩子。
我是老大也是唯一的一個女兒,在我之後很快地出現布萊恩、艾瑞克,兩個都有我母親的紅髮、臉上有雀斑;最小的麥克則和我一樣是黑髮 。
我一直覺得,影響我個人情感風暴的關鍵,就是我身為長女的力量被連續侵犯了三次,入侵者就是我那三位擁有聰明科學腦袋的弟弟,請各位想像一下那個畫面,我先是快樂地當了七個月,(譯注:Queen of Sheba,公元前非洲東部示巴古國的女王),然後被摘下后冠、摘下后冠、摘下后冠,連著三次。
我遺傳母親的良好視力,弟弟們則都和老爸一樣有近視,全都戴著金邊的厚重鏡片,看待這世界就像看待他們的實驗室一樣。
他們會在廚房洗手槽裡解剖青蛙,在切開青蛙的身體後高興地拿著仍在跳動的軀塊;他們會把小牛的食道存放在冷凍庫,把活生生的蜜蜂放入罐子裡冰封(第一個結凍的就贏了,然後他們會想辦法讓牠們復活)。
在我十歲的時候,家庭晚餐總是被「生病遊戲」所主導,由一人說出症狀,讓其他人進行診斷。
「四十二歲的柬埔寨難民吐血?」我爸問。
「血吸蟲病!」布萊恩脫口回答。
「很好!你比你的老爸知道得更多。」說完後他舀起牛排滷汁。
「三十四歲的白人女子子宮穿孔。」
「可能是子宮內膜組織異位。」中間那位也是最機靈的兒子艾瑞克回答。
「可能是不當墮胎引起的。」年紀最小也是穩重的麥克說。
而我獨自在粉紅色的房間裡吃飯,背頌希薇爾普拉絲的《愛麗兒》,並且計劃著要逃離這個家。
* * *
我十六歲的時候在安娜堡念密西根大學,我以為我自由了,但是,就在我在成為新鮮人的第一天,跌進了布萊德這個以大人自居、大男人、主修生物學的男人懷裡。
「請問你有火嗎?」我在宿舍大廳裡停下腳步問他,他卻從我的唇間拿走維吉尼亞薄荷涼菸,隨手折成了兩半。
「他媽的,你以為你是誰啊?」我大吼著,因為當時我已經決定成為一名狂熱的女性主義詩人,我討厭這個侵略性強、穿大號藍黃色汗衫的男人。
「我是布萊德,抽菸對妳的身體不好。」他說。我注意到他寬大的肩膀,那幾年他的肩膀一直如此寬闊。
「你也是。」我邊說邊在背包裡找火柴,找到後點起另一根菸,同時從他身邊走開。
布萊德卻跟著我走到宿舍的房間,先是瀏覽我的課表(浪漫詩、新聞學、現代戲劇、偏差行為心理學),他說這些都是沒價值的課,我說他主修的課才沒用,他把我扭到地板上,我掐住他的脖子,用弟弟們教我的方法把他推倒,沒想到他抓住我的力量竟如此強大,更沒想到的是,之後這樣的情形不斷上演,斷斷續續整整十五年,從十六歲到三十一歲,是我愛上一個人從開始到結束最糟的幾年。
二十歲那年我大學畢業,發誓要遠離布萊德和中西部,獨自勇敢到紐約闖蕩,我拿到英文碩士學位,辛苦成為《紐約客》的臨時工,擁有一年一萬三千塊的薪水,最後我終於成為靠自由寫作和教書維生的人。但在我畢業六個月後,布萊德竟然也搬到曼哈頓,不是為了我來,而是他得到一家醫藥研究公司的聯合執行長職位,而在這個事業失敗後,他決定繼續完成生物學博士,可是他為什麼要出書?
一個半足球後衛、半戴眼鏡的科學書呆子(就像我熟知的大部分雄性),布萊德十年級後就沒上過英文課,他信上的字像國小三年級寫的,我把它們全放在鞋盒裡,藏在臥房衣櫥底層不會被老公發現的地方。裡面最令我深刻的內容是:「如果我有能力愛一個人,那將是妳,但我沒有能力,所以我不愛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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