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翻譯文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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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家庭
祖先


倫巴第國王羅塔瑞於643 年以拉丁文編纂的法典序言中,召喚出歷代國王的家族史:

「奉上帝之名!本人,至尊之羅塔瑞特(即羅塔瑞),倫巴第民族第十七任國王。蒙上帝恩寵,此乃本人執政之第八年,及三十八歲之齡,乃第二載。自倫巴第人抵達義大利,亦即吾之祖先、當代國王亞伯因藉上帝之助而率領入境,已屆七十六年。吾身處帕維亞之王宮,為汝輩祈福!無論今昔,我輩均關懷蒼生之福祉,以下之條文即為明證。尤其憂煩於貧民持續之窘迫、豪強過度之徵斂;我輩明瞭蒼生為暴力所苦。遂鑒於全能上帝之悲憫,視修正現行法規為急務,期將『一切早期法規改善更新、汰冗補全』(查士丁尼《新法》第七章)。我輩計畫將之輯為一冊,使人人依法和平度日,並藉由對此之信賴,而得以抵禦仇敵,保障人身、土地之安全。

「縱使如此,我輩仍應將大致可從耆老處聽聞而來之倫巴第民族歷代國王名銜,於此羊皮紙上列出,以利後世追憶。首任國王為古因恩家族之亞基孟德。——第二任為拉米希歐。——第三任為列特。第四任為列特之子基爾德歐希。第五任為基爾德歐希之子高德歐希。第六任為高德歐希之子卡拉弗。第七任為卡拉弗之子塔脫。塔脫與威尼吉斯俱為卡拉弗之子,而第八任國王即為威尼吉斯之子瓦修,亦即塔脫之侄。第九任為瓦塔瑞。——第十任為高斯家族之奧多因。第十一任為奧多因之子亞伯因,亦即前述率軍抵達義大利者。——第十二任為貝列歐斯家族之科列弗。第十三任為科列弗之子奧塔瑞。——第十四任為圖林根人、亞納瓦斯家族之亞基魯爾夫。第十五任為亞基魯爾夫之子亞達瓦爾德。——第十六任為高普家族之哈瑞瓦爾德。
「奉上帝之名!如上所述,本人乃第十七任國王羅塔瑞特,為哈魯德家族之納多因之子。納多因為諾索之子,諾索為亞達孟德之子,亞達孟德為亞拉曼之子,亞拉曼為希爾索之子,希爾索為威希羅之子,威希羅為威侯之子,威侯為馮修之子,馮修為法修之子,法修為曼摩之子,曼摩為烏斯特波拉之子。」(史料出處:Edictus ceteraeque Langobardorum leges)

這個具有自覺意識的序言給人一種印象:一個王朝在宣布其極盡慈悲之胸懷,似乎只是對那位被提及四次之多的全能上帝負有責任,而非對於人類之盟邦有此義務。這位日耳曼人的國王借用了羅馬皇權的配件來裝點門面,增添自己的尊嚴:「至尊」的頭銜、查士丁尼大帝為其帝國規劃的循環曆算方式、出自查士丁尼所編法典的引句、拉丁文的書寫方式,並且將至今以來由耆老口頭傳述的紀律以書面確定。這位蠻族領袖緊抓羅馬的傳統行為模式不放,而且在宣告革新的表達方式中,甚至喚起了一種文化復興的理念,其強度遠遠超過佩脫拉克所願意承認的範圍。但是羅塔瑞並不以乞靈於基督教上帝和上古帝國為滿足。

序言的第二部分開始一段自白,之後便不像一般的法典前言。羅塔瑞並未解釋他為何在此寫下兩串譜系;這真的只是為了供後世追憶嗎?憂慮遺忘是容易理解的,因為從口耳相傳過渡到法典編纂的過程中,一切未被記下的事物很容易顯得多餘無用。可是為什麼國王如此在意這份內容貧瘠的名單?而且又為什麼讓它直接記錄在法典內?只有透過更仔細的觀察,才能得出答案。

這兩份名單並未包含年代數字,只有在亞伯因那兒透露出一些時間的端倪。我們從其他的史料得知,倫巴第人在亞伯因的領導下,於西元568年踏上義大利之境,而羅塔瑞可以如此換算年代:他生活在76年之後。他並未使用一個普世的時間基點,就像由貝達所推廣、以基督誕生為準的年代計算方式,或是像沿用至今、以羅馬建城為始的曆算法則。兩串名單的時間基點乃是羅塔瑞身處的當代,第一個自遠而近,第二個則由近推遠。至於這個源頭位在時間尺度的哪個位置,帕維亞城內並無人聞問;經由我們今日的人推算,國王的名單也許可以推至五世紀初,而家族的譜系則約可上溯三百五十年的歷史。對羅塔瑞而言,名字既非標示過去,也絕非表明歷史。他直言不諱,提供他訊息者的國王名單也許並不完整,而僅僅在亞伯因的部分簡略說明這位國王和其民族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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