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日
說聞解字

說聞解字

  • 作者:彭家發
  • 出版日期:2011/06/01
內容連載 頁數 1/3

1  強作「解人」

一位曾與某名媛共進晚餐男士,在一個宴會場合中,不經意被記者碰見,其時,雖祇有該男士在場,而媒介在「處理」此則「新聞」時,仍說道:「與某某某緋聞之男友某某某,亦在場……。」緋,音非,俗白讀為匪;緋聞,在一般人心目中,早已定義為「不正常男女關係」,但問題是,未婚男女,在一個公開場合中(餐廳),共進晚餐是一般正常的社交活動,算得上是「緋聞」嗎?男士與女士相聚,就一定是女士的男朋友嗎?

一位知名女士,到機場為女兒送行,媒介竟然振振有詞說她到機場向女兒「告別」!聽起來令人難過,那麼大的媒體,竟然沒有把關機制(gate keeping),致令「道別」說成「告別」!(想想甚麼叫「告別式」!)

一位人士,在解釋那個粗俗、不尊重女性的「三八」一詞時,說是自清末開放廣州五口通商之後,外國婦女因為衣著異于我族——聳胸束腰放腳,而被視為妖野,故祇准她們逢月之初八、十八和二十八這三天,方能入廣州城購物。其後,遂有了「三八」這一詞,意涵——就像這樣妖妖野野的怪女人。

這樣的說法很動聽,不過可能經不起檢驗。學術上有所謂孤例引證(single example)之誤,亦即所舉之例,經不起考驗,一受到質疑就站不住腳。以本例來說,既然語源在廣東,則為何「三八」一詞,不出自廣東人之口,不在廣東流傳?當然廣東人現在也講「三八」,但那該當是「新方言」而已。

媒介如果亂用名詞,胡亂為某詞下定義、強作解人,則社會可能「陷入」詞盲危機。

2  大哉!爆料!

因為「社會劇情」需要,套用一句俗話,「爆料」一詞不覺在臺灣大大走紅,紅得有如當紅炸子雞般。某某爆料,某週刊爆料,幾成電子媒介晚間新聞大賣場的例行性開場白。

爆字是個非常豐盛的形容詞配搭字,例如,我們熟悉的爆炸、爆紅、火爆和驚爆。香港人更常說爆煲(同穿煲,我人說成穿梆,祕密被揭發之意,有如英諺“let the cat out of the bag"),爆棚(觀眾滿座,或麻雀胡牌滿貫,也可以形容超好的事),以及爆燈(特指在比賽中,得到最高分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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