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小說大展_領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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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趟旅程都是追尋(不過凡事總有例外)
好吧,我這麼說好了:假設,純粹只是假設,你正在讀一本書,故事發生在一九六八年的夏天,書中的主角是一個平凡無奇的十六歲青少年,當時這位青少年……姑且叫他奇卜好了,奇卜正騎著腳踏車要去超市,心裡巴不得自己臉上的青春痘可以在當兵前全部消失;他騎的是單速腳踏車,而且煞車還是超遜的腳煞,騎這種車已經夠丟人現眼,騎這種車幫媽媽跑腿簡直是丟臉丟到家。騎去超市的路上,奇卜碰到兩件令人煩心的衰事,先是碰上一頭來勢洶洶的德國牧羊犬,然後好死不死又在超市的停車場巧遇他的夢中情人凱倫,她正坐在東尼.富侯那台嶄新的克萊斯勒跑車上,跟東尼兩個人打打鬧鬧、笑得花枝亂顫。奇卜早就看東尼不順眼,他好嫉妒東尼姓「富侯」,哪像他,只能姓窮酸的「史密斯」,而且還叫做「奇卜」,奇卜.史密斯,聽起來簡直遜到家了;除此之外,東尼那台鮮綠色的拉風跑車跑起來跟閃電一樣快,再加上東尼這輩子從來沒做過一天苦工,這些都讓奇卜分外眼紅。凱倫在東尼的車上開懷大笑,笑到一半突然轉頭來看了奇卜一眼,奇卜之前約凱倫出去慘遭拒絕,只見凱倫看了看奇卜,接著又別過臉去哈哈大笑。其實凱倫大可以不要笑,她笑不笑對我們來說根本沒差,反正我們只是在討論故事架構而已;但是,總而言之,在我瞎掰的這則故事裡,凱倫看了奇卜一眼,然後繼續哈哈大笑,奇卜則自顧自地走進超市買媽媽交代的「神奇牌」吐司,就在他伸手去拿吐司的剎那,他決定要跟海軍陸戰隊的招考官謊報年紀,就算因此被派去越南打仗也在所不惜,反正待在這個鳥不生蛋的的小鎮上也不會有什麼出息,除非你老爸口袋裡多的是錢,否則根本找不到出路。不知道奇卜是因為這個原因賭氣,還是因為天神阿不拉突然顯靈(其實隨便哪個神都行,但我們的作者不知道為什麼偏偏挑了一個罕為人知的神祇),阿不拉的臉突然出現在──好像是紅色、黃色還是藍色的氣球上?反正我們只是要討論故事架構嘛,所以奇卜為什麼要謊報年紀、凱倫到底要不要繼續笑、氣球究竟是什麼顏色,這些問題通通都不重要。

重點是:這個故事到底在說什麼?
如果你跟我一樣是一位文學教授,而且並非腦筋不正常的文學教授,你馬上知道這是一則騎士的故事,而且故事裡的騎士適逢敵手,雙方實力懸殊。
換句話說,他即將踏上追尋的旅程。

可是這看起來只是一個小鬼頭騎著腳踏車去買吐司啊。
話是這麼說沒錯。不過,請你想一想「追尋」的意義:哪些要素構成文學上的「追尋」?不就是騎士、公主、險阻、聖杯(樣式千奇百怪)、惡龍(少說也要有一條)以及邪惡的騎士?至少對我來說,有這些要素就綽綽有餘了;在剛剛那則故事裡,奇卜就是騎士,要笑不笑都可以的凱倫就是公主,兇惡的德國牧羊犬當然是險阻,「神奇牌」吐司可以充當聖杯,一九六八年那款噴火的克萊斯勒跑車無疑是條惡龍,而東尼理所當然就是我們的邪惡騎士。

聽起來好像有一點牽強。
表面上看起來當然是滿牽強的,但是如果從情節架構上來看,﹁追尋﹂一共包含五項要素:一、追尋者;二、目的地;三、聲稱前往目的地的理由;四、沿途的試驗和挑戰;五、前往目的地的真正理由。第一個要素很容易理解,所謂的追尋者就是踏上追尋之旅的人,他本人可能知道自己已經啟程,也有可能懵懵懂懂一知半解,通常以狀況外的情況居多。要素二和要素三必須合在一起看;總之,有人要我們的「主角」(或稱「主人翁」,但他不一定要是富翁)去某某地方辦某某事,譬如出發去找聖杯、到超市去買麵包、跑到拉斯維加斯去揍人……等,任務或許有貴賤之分,但是情節架構始終如一,反正就是被叫去跑腿就對了。注意,要素三是「聲稱」的理由,因為真正的好戲在要素五。

前往目的地真正的理由和「聲稱」的理由絕對八竿子打不著,事實上,追尋者經常未能達成委派的任務。所以他們到底是去幹嘛的?我們又為什麼要管那麼多?其實,是因為追尋者誤把別人交付的任務當成真正的任務,從而踏上追尋的旅程;然而,身為旁觀者,我們知道這趟旅途將會啟發追尋者,而追尋者終將明白:原來這趟探索之旅要探索的對象就是自己,前往目的地真正的理由就是了解自己。這就是為什麼大部分的追尋者都年少無知、涉世未深,像一朵溫室裡的花朵;畢竟四十五歲的中年男子早該了解自己,否則就算想了解恐怕也來不及了;但是你們這些十六、七歲的孩子不一樣,在這條自我探索的道路上,你們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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