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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二○○九年夏天,我因吸食毒品罪嫌遭到逮捕,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很多人因為我犯下的罪行而遭受無辜的牽連,首先,我想對支持酒井法子的國內、外粉絲與廣告贊助商、廣告公司,以及幫助我推出自有品牌的贊助商、工作人員致上最深的歉意。另外,我也必須向在演藝工作上與我合作的各位以及唱片公司的工作人員、經紀公司的前輩與後進、經紀人和工作人員致歉;我真的非常對不起各位。
至今我曾吸食毒品約十來次,儘管內心百般不願,我還是重複了相同的錯誤,直到被捕。我明白這是絕對不能犯的錯誤,卻還是沒有勇氣對它說不。身為一個藝人、身為一個老大不小的成年人,我實在不應該這麼做,請容我在此深深反省。
想當然耳,我受到了社會大眾嚴厲的批評。我親身體驗到,自己失去了多少重要的寶物。那個夏日長夜是個分界點,我的人生在之後起了巨大的變化,每當我想起什麼、思考什麼,便忍不住潸然淚下。這次的風波為各位粉絲和相關人士帶來這麼多麻煩,我也受到嚴厲的教訓;我在此鄭重發誓,再也不會沾染毒品了。
案發後的這一年多,我一直過著躲躲藏藏的生活,悶悶不樂地躲在自己的保護殼中。儘管周遭朋友總是溫暖地鼓勵我,直到案發過了一年多──也就是最近,我才開始多了一些積極向上的勇氣。
由於犯下這滔天大錯,我被經紀公司開除、世人也放逐了我這個藝人。我深深了解到,仍在緩刑期間的我,現在應該嚴加自律。
對於未來,我並沒有具體的規劃,只希望不要再過著躲躲藏藏的人生,當個坦蕩蕩的人。
老實說,如果可以的話,我並不願意再想起那件案子。我希望它可以在大家的記憶中消失、風化,但我也知道現實並沒有這麼簡單。只要我以酒井法子的身分出現在大家面前,大家就會牢牢地記住那件事。既然如此,我還不如忍住傷痛、正視自己的記憶,將我所知道的真相傳達給大家。
不論是報章雜誌或電視新聞,都針對我的案子、我的生平、境遇發表了如洪水般洶湧的報導。其中有不少錯誤的訊息,也包含了一些毫無根據的猜測。既然這段記憶無法磨滅,我至少有義務將真相告訴社會大眾。
即便是受到他人勸誘,我本身還是使用了毒品。這個事實,是無論如何都無法抹滅的。
我認為,向社會大眾說明案件始末,也是上天交付給我的贖罪任務之一。
我從十四歲起便投入演藝圈,我認為這是個能為觀眾帶來感動、勇氣和喜悅的工作,因此對這圈子一直感到很自豪。
我不知道今後的自己能做些什麼,但我想報答迄今一路支持我的人們,也希望將來能從事為大眾謀福利的工作。
假如這本書能為某個人帶來一絲絲的幫助,便是我最大的榮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