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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不服從〉

1848年1月26日梭羅在康科德公民講堂演說〈個人對政府的權利與責任〉(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the Individual in relation to Government),這場演講的內容就是現在這篇文章的原型。1849年以〈反抗公民政府〉(Resistance to Civil Government)為題,把講稿發表在美國教育家皮芭蒂 創辦的《美學期刊》(Æsthetic Papers),可惜這本期刊只發行創刊號就停辦了。梭羅辭世四年後出版的梭羅選集《美國人在加拿大:反蓄奴與改革論文》(A Yankee in Canada, with Anti-Slavery and Reform Papers, 1866)便收錄了這篇文章,題名為〈論公民不服從的責任〉(On the Duty of Civil Disobedience)。我們不知道梭羅是否用過「公民不服從」這個詞,但如今只要談到這個概念,就不能不講到梭羅,而這篇文章爾後被大家稱作〈公民不服從〉。

「政府管得愈少愈好」 這句話我由衷贊同,也希望能循序漸進地實現。只要繼續這樣下去,我想最後這句話會變成「政府什麼都不管最好」。等大家都準備好了,什麼都不管的政府就會出現。政府之所以會成立,只是應一時之需;不過,大多數的政府常搞不清楚狀況,而且所有的政府都有辦事不力的時候。如今,反對常備軍 的聲浪日益高漲,這股民意理當漸漸成為主流,而且可能會演變成反政府的聲音。原本常備軍是政府的武裝配備,而政府乃是人民選出來當作行使自身意志的唯一管道,無奈,政府跟軍隊一樣,很容易在還沒執行人民的意志之前就先濫權,導致弊端叢生。最近發生的美墨戰爭 就是一例。這場戰爭是少數人公器私用的結果,要是人民作主,當初就不會同意用這種手段處理問題。

眼前這個美國政府是沿襲舊制,歷史雖短,但很努力想把它好好地傳給後代,然而在過程中卻逐漸喪失誠信。這個政府沒有活人的意志與力量,因為只要隨便一個人就可以恣意擺佈它。人民把政府當成裝飾用的木槍,不過,這枝木槍也並非全然無用。我們之所以有政府,是因為想聽見結構複雜的機器嘎嘎作響,覺得好像有個政府在替自己做事。政府之所以存在就表示:人民只想到自身的利益,所以很容易被政府掌控,甚至自願上當——不可否認,「政府」這種設計真的很高明。實際上,這個政府一直沒有什麼作為,只是不務正業,更樂得輕鬆:既沒有捍衛國家自由,也沒有解決西部問題,更不曾教育人民。美國人民固有的性格造就了眼前的一切,若非政府不時從中作梗,其實能做到的更多。有政府是權宜之計,這樣大家自掃門前雪就好,然而政府也因此更不會為人民著想。美國的經貿除非是用西印度群島產的橡膠 製成的,不然哪來的彈力跳過議員設下沒完沒了的障礙?如果不考慮這些議員投票的動機,純粹從立法的影響來看,他們真的應該跟惡意破壞鐵軌的人歸為同類,接受處罰。

話雖如此,我這個公民不會那麼不切實際,和那些自稱無政府主義的人一個樣兒 。我不主張廢除政府,但要求政府要立即改善;如果每個人都說出自己尊敬的政府形態,我們就更有機會擁有像樣的政府。

畢竟,人民一旦當家作主,多數人就能夠長時間地主導大局——不是多數人的想法比較正確,也不是這樣對少數人最公平,而是多數人佔了「多數決」的優勢。不過,我們也不難理解,要是政府做事都是多數人說了算,正義就無所依歸。有沒有哪個政府裡面是多數人憑著良心做事,不是依賴表象評斷是非對錯?多數人只決定眼前需要變通的問題就好,而不是決定國家的百年大計?難道公民完全不能要求議員憑良心做事嗎?那良心是用來幹麼的?我認為,我們應該先學會做人的道理,再來才是當個好國民。政府教育人民要尊重法律、法律即正義,此舉實不可取。人民唯一的義務是:無論何時,都只憑良心做事。雖然組織本來就沒有良知可言;但若成員有良心,那麼組織就會有良知。我們要知道,法律不會讓人更講道義,每每因為遵守法律,人民反而淪為不義之事的幫兇。不適當地尊重法律,自然會導致這種下場:整隊軍人,上從將軍、團長、統帥,下至下士、小兵、火藥手浩浩蕩蕩,翻山越嶺,違背自己的意願、判斷跟良心投入戰場,也因此舉步維艱,於心不安。這些人也愛好和平,很清楚戰爭只是份內的工作,但是,他們在戰場上有被當作是人嗎?還是被某些寡廉鮮恥的當權者,當成機動性的小型彈藥庫跟堡壘?如果去參觀海軍造船廠,請仔細看看這批美國政府打造的海軍陸戰隊,人性完全被泯滅,雖然有血有肉,但看起來就像活死人,雖說戰死沙場只是早晚的事,然而哀樂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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