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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關漢卿 戲曲

經典。關漢卿 戲曲

  • 作者:陳芳英
  • 出版日期:2012/12/01
內容連載 頁數 1/4
壹:在星群裡也放光

珠璣語唾自然流,金玉詞源即便有,玲瓏肺腑天生就。
風月情忒慣熟,姓名香四大神州。
驅梨園領袖,總編修師首,捻雜劇班頭。

——〈關漢卿弔詞〉,賈仲明【凌波仙】

劇場只有在面對觀眾表演的時刻,才真正存在。戲劇的生命,原是這般短暫,一如倥傯的人生;可是,正因為它搬演著人生的悲歡離合,讓觀眾深刻的品味人間幸福、憂傷、溫婉和敦厚的情意,在震動之餘,往往是情難以堪,低迴不已。更由於劇作家藉戲劇發抒理想,探討生命價值,在瞬間即逝的演出裡,揭示的卻是永恆的生命情境。一齣好戲恰如天上的一夜明月,桌前的一盞好茶,雖只供一時受用,卻令人珍惜不盡,於是除了劇場即時的觀賞之外,閱聽者更反覆研讀、咀嚼劇本。

中國戲劇經先秦漢唐宋金的萌芽、發展,到了元代,成就了中國戲曲史上第一個黃金時期,一時劇作家輩出,如晴朗夜空群星燦爛,關漢卿正是其中最閃亮的明星,也是元雜劇最早、作品最多、類別最豐富,也最精彩的作家,一生創作劇本六十幾種,現存十幾種,並留存散曲小令五十七,套數十三。最早紀錄元曲作家的《錄鬼簿》,關於他的生平,卻只有十一個字的介紹。我們就此展開時代、作家、作品的繪卷,與關漢卿素面相見。

今日八荒同一宇

一、元代的政治社會概況

崛起於塞外沙漠之地的蒙古,自成吉思汗於1206年成立大蒙古國,到忽必烈於1271年建號大元,其間一面揮軍西進,從中亞、西亞,直抵俄羅斯;一面則舉兵南下,先攻下金朝黃河以北之地,之後相繼滅掉西夏、金朝,並於1279年終結南宋,建立第一個由漠北民族統治全中國的朝代。

元代統一全國後,將人民分成四個等級:一為蒙古人,又稱國人。二為色目人,包括西域各部族共三十餘族,又稱諸國人。三為漢人,即原受遼金統治的黃河流域的中國人。四為南人,即原受南宋統治的長江流域及其以南的中國人。這四個等級,規制嚴明,受到的保護、應盡的義務,如政治地位、賦稅、法律約限都不相同,是極不平等的社會狀態。如官制方面,《新元史‧百官志》就載明「上自中書省,下逮郡縣親民之吏,必以蒙古人為之長,漢人、南人貳之。」中央甚至地方的首長,慣例由蒙古人擔任,由色目人擔任的很少,漢人南人則只能擔任副貳之職,甚至連較高級的副職也很難得到任命。律法方面,《刑法志》四規定「諸殺人者死,仍於家屬徵燒埋銀五十兩給苦主」,但若是蒙古諸王以私怨殺人,僅判處杖刑和流放,如果是「諸蒙古人因爭及醉毆死漢人」,那就只有「斷罰出征」和「全徵燒埋銀」。蒙古部落征戰草原時期,被征服者就成為奴隸;他們以勝利者的姿態入主中土,雖不致將漢人南人全都視為奴隸,卻也並未與蒙古色目一視同仁,平等對待。政治上如此,賦稅上更難免橫征暴歛,官府或貴族出現不少巧取豪奪,累積財富的行徑。當然,他們並不熱中學習漢人語言,可是審案斷獄之時,官員和罪犯言語不通,必須靠兼擅蒙漢雙語的文案令史,或衙役孔目來溝通,這批中介份子的善惡良莠,更直接影響元代的司法判決品質。這種種現象,既直接關係百姓的日常生活,也一再被寫進反映生活的元人雜劇中。而公案劇平反冤情的方式,往往不是依法律判定,而是以「智巧」、「智計」來完成,更凸顯了法律原本就不是全民公平的,只好另覓他途,讓民心得到慰安。

蒙元在馬上得天下,任何動靜都攸關死生,所以除了重武輕文,也重視各種實際有用的事,看重有一技之長的人,政府中用人,除了各種蒙古世襲的制度,可以由個別專長晉用 ,對儒治漢法或已有僵化趨勢和虛矯意味的科舉與士人,都不在意。元代有七十八年不曾舉行科舉考試,即使停辦前最後一次的元太宗窩闊台九年(1237)選試,嚴格說來也不能算是科舉,當時參加者除了儒生,還有僧、道,一次就錄取四千零三十人,主要目的不是像以往各朝的為國家拔舉人才,而是救濟流離失所、淪為奴籍的儒士,讓他們日後能以「儒戶」的身分,得到和僧、道一樣,豁免某些差役的特權。再次舉行拔舉人才的科舉考試,則要到仁宗延祐二年(1315)了。

行路天地,就必須有所掛搭,傳統讀書人,一向走的是「學而優則仕」的路子,把科舉考試當作進身之階,一旦科舉停辦,惶惶不知所措。但從另一個角度看,不必侷限讀書做官的歷程,固然若有所失,卻也何嘗不是轉機,不能再依循固定的軌跡,其實有更大的自由。他們必須重新思考、選擇,面對另一種生活方式,也面對自己,主動出擊,尋找可以活下去,以及真正發揮所長的生命之路,元代市井演藝文學,如雜劇發展的臻於高峰,與此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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