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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能繼續愛嗎?

還能繼續愛嗎?

  • 作者:貝兒
  • 出版日期:2013/02/20
內容連載 頁數 1/10
精彩好文:第1話:戀獄

@引言:

為什麼有的女人,遇到壞男人卻不趕快閃人?

因為,我們寧願相信對方其實也很愛自己,只是他不知道該怎麼珍惜;因為,我們會不甘心,為了曾經付出的所有所有。

@內文:

「妳開門!再不開門我他媽的要妳好看!」碰碰碰的踹門聲,夾著句句咒罵,粗暴地鑽進倩的耳朵,在她溼淋淋的手臂上揪起整片雞皮疙瘩。「怎麼辦?應該出去談一談,還是乾脆一直躲在浴室裡,等他自己氣消離開?」倩大口大口地吸著氣,思緒一片紊亂。

碰!──單薄的浴室門硬生生被踹開,站在門口的阿立,渾身酒氣,一臉惡寒:「妳躲著我是什麼意思?妳是不是心裡還想著別人,妳他媽的說啊!」

「你喝醉了,我不想跟你……」未完的話尾,拔高成驚恐的尖叫聲;阿立衝進浴室,抓住倩的頭髮往牆壁狠撞,一下兩下三下……倩眼前一黑,厥倒在地上任由阿立狂踢猛踹。

當阿立把她的頭壓進浴缸,倩瞬間清醒,掙扎著抬頭吸氣,「阿立!求求你放……」嗆咳的討饒聲浸到水面下,變成噗凸噗凸的氣泡炸裂音……。不知過了多久,那雙狂爆壓制的手終於鬆開,倩身子一軟,整個人癱倒在地板上,像一只被絞爛的布娃娃。

過了良久,倩忍住劇痛,咬牙爬起來;茫然對鏡,她看見一張滿是青紫的腫脹臉孔。血,沿著臉頰流下,染紅了身子。

「他怎麼可以對我動手?怎麼可以?怎麼可以?」倩不能自己地全身顫抖,同一個問句,在空洞的腦袋裡不斷膨脹膨脹膨脹……

*****

六年前。那一年,倩十八歲。在朋友半好玩的撮合之下認識了阿立。比倩大上八歲的阿立,雖然稱不上高帥,卻有著一張能說甜話的嘴,以及一股莫名的世故魅力。

交往了一陣子之後,倩漸漸知道為什麼阿立對於他的工作,總是一語帶過不願多談;原來,他是個一隻腳遊移在黑道的男子;不過,他既不拿刀砍砍殺殺,也不逼良為娼殺人販毒,而是幫頭頂上司──也就是所謂的老大──管理賭場。

在確定了阿立的「工作類型」之後,倩有那麼一點點不安,但那股不安就像沙灘上的字跡,很快就被愛情浪花沖刷的一乾二淨。

愛情就像一朵玫瑰,把它送到十八歲女孩的眼前,她會閉起眼睛全神貫注去享受那獨特的芬芳;把它送到二十八歲女人的眼前,她會想知道這花一朵價值多少?有沒有農藥?傷不傷身?

有天,阿立和朋友講電話,在不經意拔高的語調中,倩清清楚楚聽到「我女兒」三個字。當天晚上,趁著阿立熟睡,倩悄悄拿走他的皮夾,躲進廁所抖著雙手翻出身分證──上面的配偶欄,清清楚楚印著他妻子的名姓。

「我的男朋友,居然是別人的老公……」難堪的事實在眼前轟然炸開,倩拖著發麻的身子回到臥室,茫茫然盯著眼前熟睡的男人,然後,一個人躺在客廳沙發上,千頭萬緒,徹夜失眠。

第二天,面對倩帶淚的質問,阿立一派淡然:「是啊,我結婚了。」「你有小孩了嗎?」「有,兩個女兒。」

然後,是一串了無新意的辯詞:「我跟我老婆早就已經沒有感情了,要不是看在孩子還小的份上,我早就跟她離婚了。」再加上幾句抱怨:「我老婆只知道吃好穿好,花錢享受,小孩子都不顧,我爸媽也很不喜歡她這個媳婦,離婚只是遲早的事啦。」阿立說得振振有詞,彷彿自己才是這段失敗婚姻的真正受害者。

想把一隻腳跨出婚姻墳墓,到人間找尋樂子,人總得為自己找一些叛逃藉口。

抱怨配偶是最好用的招,既能脫罪,又能討愛。

對於阿立隱瞞已婚身份的那份怨,終究還是敵不過心裡的依戀。倩自己也不明白,留下她的,究竟是阿立滿口的「我現在心裡只有妳一個人」,還是不甘心;或許,都是。

該走,不該走;該走,不該走……所有的愛情困境都是一個樣,知道和做到,總是隔著一條深深的鴻溝。

身份證上,只有「配偶」這個欄位,倩卻漸漸發現:即使再加上一條「戀人」欄位,她也不會是被填寫在上面的唯一一個;阿立是個出軌成性的愛情狩獵者。

「這是我老婆硬要親的,我又能怎麼辦?」對於脖子上的吻痕,阿立雙手一攤。「只不過是普通朋友,一起吃個飯而已。」對於傳到倩耳裡,來自朋友的目擊,他則一概抵死不認。

再怎麼愛,也無法忍受追加而來的次次傷害,倩的「愛情警覺系統」開始嗶嗶作響,提醒她「此人不宜久候,此愛不宜久留」;但阿立卻總有方法,把她留下──每當倩提分手,兩人爆發爭執,他就會當場演出駭人的「自殘秀」!

頭碎煙灰缸、撞玻璃門、撞牆壁、作勢跳樓跳橋……各種苦肉計輪番上陣,倩每每哭著拉住阿立,求他不要傷害他自己,拉拉扯扯、驚心動魄之際,倩的分手訴求順勢被壓到最後,糊了焦點,沒了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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