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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恩加德(John Loengard)的攝影之路

「十二歲時與母親的一場談話,我直到現在還記得。外公曾就讀耶魯,母親希望我也去耶魯,能當作家就更好了。她希望我能記住,未來可以考慮從事藝術工作。」

一九四五年,十一歲的洛恩加德愛上了相機。他父親是工程師,十分熱愛相機,也會攝影,不過洛恩加德說,父親的技巧僅限於請拍攝對象往後站三公尺、笑一個。二次大戰結束不久,父親買了台新的柯達Rangefinder 35連動測距相機取代原本戰前一九三五年款的折疊式旁軸相機Retina。家住紐約市上東區,父親把浴室改裝成暗房,教年幼的他沖洗底片。

洛恩加德小時並不覺得自己有創意。「我不會畫畫。以前班上有個叫斯坦的男生,就會畫日本戰鬥機之類的,而且畫得很像,後來就走廣告業了。我非常欣賞他的才華,那是我沒有的。我只會塗鴉亂畫。因此,學會用相機,對我來說簡直是一大福音。」洛恩加德回憶道,「看到相紙泡在顯像劑中,影像逐漸浮現,就像奇蹟。」

在艾斯特中學(每年有百分之八十的畢業生會進哈佛,在當時頗具盛名)就讀高一時,洛恩加德把攝影當作空暇時的嗜好,但卻找不到激發靈感的主題,十分沮喪。「老是拍建築物或雲朵,早就膩了。」高二時,校內負責半周報的同學請他拍張足球校隊隊長的照片。「我發現幫這份報紙拍照時,我可以大剌剌走進球場,直接對這名校園大人物說:『能不能幫我踢個球?』突然間,我與人群產生連結,也有了充分理由說服他們讓我拍照。」

出身中上階層家庭、家中三個孩子裡排行老么,洛恩加德的求學路程不負家人期盼,在非自願下跟隨哥哥進了哈佛。他滿腦子只想拍照,還擔任哈佛校刊「哈佛深紅報」及哈佛校友雜誌的攝影師。「在當時,不少校友雜誌都仿效『生活雜誌』的作法,透過圖片故事為校友呈現當時的大學生活。『哈佛校友會會刊』用了多名紐約黑星圖片社的著名專業人士,而且付費。收到他們的錢後,我不時覺得自己將來能靠拍照維生。」

一九五六年,洛恩加德大四,「生活雜誌」駐波士頓分社社長賈維斯給了他第一個案子。自哈佛畢業時,洛恩加德認為自己想建立的風格,是介於卡提耶-布列松的平面構圖,以及尤金史密斯的深景深照片之間,兩位都是他崇拜的攝影師。他花了六到七年的時間,「學習怎麼用相機橫幅拍攝臉孔,臉要怎麼裁切才不會影響美觀或礙眼,反而更賞心悅目。」洛恩加德後來陸續接了好幾件「生活雜誌」的案子,但他坦言這近十年來「我對自己的成果不甚滿意。我還沒建立自己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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