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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計畫與評鑑

教育計畫與評鑑

  • 作者:李銘義
  • 出版日期:2014/05/07
內容連載 頁數 1/3
教育計畫與評鑑看似各自獨立的事件,但二者實為一體的兩面,且是不可分割的共同體。獨有計畫,若無確實執行與評鑑,則計畫變成空殼;若在評鑑之後,未能將評鑑結果予以檢討、回饋與省思,則是為無意義的評鑑。因此,教育計畫與評鑑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本章依序探討教育計畫與評鑑的主要意涵,以及二者之間的關係與發展如後。

第一節 教育計畫的意涵與發展

壹、教育計畫的意涵

教育計畫的意涵可從動詞與名詞二者予以區分。茲分述於後。

一、從動詞的角度切入

教育計畫係指教育行政機構、學校或團體以及個人為能達成教育目標,解決教育相關問題,以規劃性與具有未來方向性為導引,提出具體的策略、方法與步驟,並形成一計畫文本的歷程。因此,「教育計畫」可寫為「教育計劃」。

二、從名詞的角度切入

教育計畫係經由動態式的「教育計劃」過程所呈現的計畫文本。此一「文本」可為印刷文字,或為各種足以表達計劃(計畫)內容的數位圖文、傳播媒體等的文本。

三、統合性的觀點

基本上,不論從哪個角度切入,教育計畫具有目標性、規劃性、方向性、策略性,以及解決問題為導向。同時在計畫文本內所提出的行動方案,須能有具體可行的方法與步驟。此外,在衡量教育計畫時亦須考量計畫的可行性、合理性與發展性,以決定是否為優質的計畫。

貳、教育計畫的類別

教育計畫的類別至少可從以下的層面予以分類。

一、以是否為主動性分類

(一)自發性計畫

自發性的教育計畫通常係由提出計畫的政府、組織或者團體以具有前瞻性的願景、規劃性的策略思考,或併同以解決問題為導向,主動積極提出的計畫。

(二)委託性計畫

委託性的教育計畫係指由某一政府、組織或團體為能達成其既定的規劃性、計畫性目標,委託某一單位或團體提出計畫,經核定認可後予以執行,並將執行後的計畫成果與建議,供委託單位參考以做為決策參考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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