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3月16日,是個寒風刺骨的週日。那天午後,我打完一場室內網球後返家,一進門,就接到一通我做夢都想不到的電話。聯邦準備制度理事會(Federal Reserve Board,下文簡稱聯準會)一名資深官員打電話通知我,聯準會剛剛宣布將行使它幾十年來未曾動用過的一項法定權利──鮮為人知但威力強大的聯邦準備法(Federal Reserve Act)第13條第3款。廣義解讀,第13條第3款授權聯準會無限額借錢給任何一個人。在03月16日當天,聯準會隨即授權紐約聯邦準備銀行(Federal Reserve Bank of New York)向摩根大通(JPMorgan)融通了290億美元的資金,幫助它購併貝爾斯登公司(Bear Stear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