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諮商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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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7

現場

意料之中的意料之外


我在英國AA建築聯盟讀碩士的時候,曾經問過我的指導教授Raoul Bunschoten一個問題:「為什麼不蓋房子?」

老師只回答我:「那你為什麼不蓋房子?」

到AA讀書之前,我已累積了一些實務經驗,也認為自己到AA就是要「做比較好的房子、好的建築物。」可是在AA的兩年,我完全沒畫過「建築物」,為此感到有些迷惘。但經過這一次的問答,我終於明白「建築物」並不等於「建築」,兩者都是重要的,但是不應該混淆。如果一直埋頭苦蓋建築物,卻對於建築的「大寫意義」缺乏認識與思考──包括建築的政治、社會、文化意義等,那樣的「建築物」與「建築」是有距離的。

或許可以說,我在AA短暫游離了傳統臺灣建築業界在涵構主義下所認定的「建築現場」,那三年的時光像是一場放逐荒野自求生存的成長儀式,沒有任何現場條件作為藉口,我在那段時間裡幾乎沒有理由可以逃避,只能不停思考:「什麼是建築?」

三年後我回到臺灣,在學界短暫落腳喘息後,幾番因緣巧合讓我慢慢回到建築工地現場,並持續至今。而離開的那幾年,更讓我瞭解「現場」所具有的挑戰與意義。已經不像當年誤將建築物當作建築的全部,現在的我,選擇站在建築的現場,繼續問著:「什麼是建築?空間的本質是什麼?」

何謂「現場」

我認為「現場」不只是物理意義上的基地(site),而是裝載所有綜合條件與狀況的容器。以名詞而言,是指設計者投入的對象與時空背景;以動詞而言,則是設計的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動態變化、不確定性、偶發事件等等。

這樣的定義,其實也來自於我對涵構主義的延伸思考:空間設計不應該只考慮物理基地,甚至視之為設計的全盤藉口──它確實是一個重要的環節,但不應決定設計的全部。相對地,我也不贊成為基地先行設定假設性的主題,完全不考慮環境而直接覆蓋某種KTV式的風格取向,那更像是「劇場」而非「現場」。因此,若能將基地放在設計脈絡(context)的相對值來看待,並且用更包羅萬象的定義來理解「現場」,或許能避免這樣的視野侷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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