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收心童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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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人先在大員島上建築城堡(即熱蘭遮城:Zeelandia)供作商館之用,並作為大員長官駐紮之地。1625年初,由於自中國大陸沿海移入的漢人遽增,大員當局乃以Cangan布十五疋為代價,向新港社(今新市)原住民購得臺江對岸稱為「赤崁」的土地,興建新的商館,安置漢人移民,並設置荷蘭人的宿舍、倉庫、醫院等,逐步發展出一個商業市街。荷蘭人之統治臺灣,即以這兩個據點為中心而展開。

荷蘭東印度公司向新港社購地的行為,顯示當時的荷蘭人認為大員島屬「無主地」可先佔,但其對岸的臺灣本土則係原住民族村社所有之地,也揭開了臺灣第一次與西方法(當時尚屬前近代的法律)接觸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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