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諮商展_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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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圖像小說、圖像敘事
 
漫畫的英文是comics,而在英文當中comics有兩種不同的解釋,既可專指漫畫作品所使用的圖文媒介,也可泛指使用這種圖文媒介的作品。然而,漫畫這種圖文交錯並陳的形式特質,也正是學界過往對於漫畫視若未見的主要原因︰對藝術家而言,漫畫的圖像太過粗略,不夠藝術,而對文學家而言,漫畫所運用的文字又不具深意,不夠文學。漫畫夾在藝術與文學之間,左支右絀,從而成為當代文化想像的「不見」。二十世紀八○年代,圖像小說《鼠族》(Maus)、《守護者》(Watchmen)、《黑暗騎士》(Dark Knight)相繼出版,口碑票房俱佳,學界不得不開始正視漫畫,漫畫研究之濫觴,亦隨之開展。然而,既然要為漫畫翻案,就必須要正名。comics聽來輕薄短小,乃有學者倡議更名為「圖像小說」,但亦有學者認為「小說」反而自我設限,無法涵蓋所有的comics。不但學界眾說紛紜,連知名漫畫家也紛紛出聲抗議,對於學界將漫畫納入主流的努力並不領情。美國學者修特和狄柯文(Hillary Chute and Marianne DeKoven)乃於2006年,提議改以「圖像敘事」(graphic narrative)這個詞彙,來凸顯這些兼備圖文的作品所採用的媒介或語言之多元性與物質性。本書編者認同修特和狄科文的看法,因而在本書中將視論述情境之需要,而混雜使用漫畫、圖像小說、圖像敘事這些詞彙︰日本的漫畫有其傳統,故仍稱漫畫;單行本發行、故事導向的圖像創作稱之為圖像小說;但當要強調圖像的敘事邏輯、修辭與文法時,則使用圖像敘事。
 
「序列」與「網絡」、「補完」與「編結」
 
持續使用漫畫這個詞彙,一方面是因為台灣的讀者沿用這個詞彙多年,有其約定俗成的方便性。另一方面,「漫畫」這個詞彙雖然來自日本,源自於日語的「漫畫」發音manga(まんが),但是「漫畫」也可視為「漫話」,同時包括了「畫」與「話」的混雜交疊,更能呈現出漫畫的圖文交錯之形式特質。再者,「漫畫」的「漫」更有隨意、雜沓、延展之意涵,亦能點出漫畫看似鬆散、卻畫格又不斷擠推而開展新意的結構張力。如果取其發音相同,「漫畫」的「漫」亦可與其同音字「慢」相互呼應,而展現出漫畫雖可快翻,卻仍須慢讀的趣味性,因為唯有當漫畫讀者「慢」下來,才能在看似隨意與雜沓的圖像符號與系統中看到快讀時所看不到的欲望流轉、時間交疊、論述交鋒、創意展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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