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翻譯文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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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與藝術、想像力與靈魂

藝術最純粹的形式最初是儀式活動,以細緻的方式表現出來,只有人類能如此展現,並且除了慶祝創造力與人類的潛能之外,沒有其他明顯的「目的」。 所有藝術相互補充、互動,結合演出與想像,藉以頌揚我們的人性。為了深入領略藝術在演出與想像中的角色,讓我們來檢視一些關鍵詞的起源。

演出

在英文中,當講到藝術時,我們習慣用「演出/演奏」(play)這個詞。我們會說「演奏音樂」或「演奏樂器」,或說參加一項「演出」。這個詞的字根可以在古斯拉夫語plesati 與歌德語(Gothic)plinsjan 找到,兩者的意思都是「跳舞」。德文中,spielen 的詞源是spil,丹麥文spille 與瑞典文spel 也可找到同樣語源,其詞源學的意義都是「跳舞」;「向前、向後以及向兩側踏出步伐」,還有「圍成圓圈跳舞」(Kluge, 1975, p.725)。

演出與跳舞以及圓圈的意象有緊密的關連。這個關係有助於區辨演出與遊戲(game),後者在英文中與打獵(hunting)有關。遊戲與打獵都表示一種有方向的、線性的、目標導向的「行走」;朝往獵物的路線。遊戲的目標導向行動,與演出的環形舞蹈,兩者之間的差異可以視為時間結構的差異,時間在遊戲受到導引的活動中是線性的,但在演出中是環形的(Lorenz, 1987, p.395)。

對那些演出的人來講,他們的滿足感來自於演出本身。相較之下,遊戲中的滿足感來自於結果。在宗教傳統與部落的薩滿信仰(shamanism)中,演出和舞蹈也是彼此緊密相連的,正如我們在面具舞會、中世紀教堂劇(例如《但以理》[Play of Daniel])、或是伊斯蘭教托缽僧的舞蹈中所觀察到的。任何除了表現生命喜樂之外沒有其他目的的活動,都具有神聖、崇拜的性質,例如一棵樹隨著風擺動,或是一個孩子玩著他的腳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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