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小說大展_領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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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鋼鐵人
 
我還記得第一次被「比較」打倒在地的時候。
 
那時我在德州博蒙特讀國中,我是世界之王!(大概當了一個禮拜。)因為我是馬紹中學第一個擁有電動交通工具的小孩。機車現在當然比較普遍了,但我說的那種可不一樣。要說我那台火紅色的電動腳踏車是機車的話,這定義就太廣了。我的電動車基本上就是裝了馬達的腳踏車。那台馬達有調速器,時速不會超過40公里,就算下坡也不會,但我常覺得我的時速有到80。其實,我的車上坡也不太有力,這時就得自己出力踩踏板。
 
騎這台車—尤其路程平坦—的時候,我覺得自己看起來還滿酷的,就像影集《飆風不歸路》(Sons of Anarchy)裡面騎著哈雷機車的角色一樣。事實上—尤其是拚命爬坡的時候,我看起來可能比較像《衰腳神父》(Nacho Libre)裡面那位汗流浹背被打趴在地的主角。我看起來像誰根本不重要,因為重要的是住在轉角的蒂芬妮覺得我的車超酷。我戴上藍色安全帽(跟我的車很搭),咻咻地繞過轉角、經過四條街,到蒂芬妮家接她。蒂芬妮跳上車,雙臂環抱住我,我們騎著車趴趴走(負重增加所以時速大概30而已),她的長髮隨輕風飄逸,人生如此美好。直到布萊恩.馬夸特有了一台真正的機車。
 
那天我騎去蒂芬妮家,把我的愛車停在屋子前面,大步走過去按門鈴。蒂芬妮來開門時,眉頭皺了一下。
「喔!」她說,「是你。我今天不坐你的車。」
 
「為什麼?」我問。
 
蒂芬妮伸出一隻手,檢查她無可挑剔的指甲。「因為,」她說,「我要坐布萊恩的車。」
 
我拚命在腦袋裡處理這項新資訊。「但我以為我們⋯⋯我是說⋯⋯我安全帽什麼的都準備好了⋯⋯妳的頭髮好美⋯⋯在妳背後飄逸⋯⋯而且⋯⋯」
 
儘管我的論點無懈可擊,蒂芬妮看著我,好像覺得我很可憐或什麼的,輕輕地搖頭,淡淡地說:「我不要。」
 
我就那樣超尷尬地站了好幾分鐘。「布萊恩.馬夸特?真的假的?」
 
她輕蔑地看了我一眼,「你聽我說,我很抱歉,但是嗯,你是里奇.卡寧漢(Richie Cunningham),我要的是風驥(Fo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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