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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與目的:科學世界裡的祕境
 
這本描述科學革命之作有個一以貫之的主題,就是現代論實作者對於以目的論來詮釋自然現象(也就是把自然效果的目的當成是它的成因)的猜疑,甚至是強烈的排斥;從伽利略與霍布斯對於亞里斯多德學派「自然位置」的批評開始,到梅森以機械論取代「文藝復興時期的自然主義」,再到波以耳對於用哲學性的語言使用「自然定律」的慎重。我們可能會想要下一個簡化的結論,認為這個主題捕捉了科學革命的「本質」,或至少是機械論自然哲學的本質:機械論詮釋就這樣取代目的論詮釋,而現代性就此形成。
 
但是之前的篇幅卻正好說明了,這樣的結論是不正確的。非常多的十七世紀實作者意識到機械論的詮釋範圍是有限的。自然哲學家的言語可能是機械論的,擱置了所有的目的性,但即便如此,能夠以機械論加以詮釋的,也不見得就等同於世界上的所有現象。其他的實作者雖然也同樣折服於機械論的詮釋價值,卻不認為自然哲學家在提供關於世界的敘述時會有這樣的限制。一方面,笛卡兒設想了一個上帝可能創造的假想世界,一個完全禁得起機械論詮釋的世界:這就是自然哲學家需要去解釋的世界。另一方面,如波以耳及雷(John Ray)這些作家的關切則在於,追尋上帝在祂所真正創造的世界中的意圖及設計。這就是為何他們覺得,當自然界中的證據夠清楚,以目的性來詮釋世界,在哲學上是合宜的。構成「自然神學」基石的設計論證就是在這個意義上成為一個目的論詮釋:它以神聖的意圖來解釋自然構造如何適應其功能。這些在詮釋策略上的差異反映出了,關於「什麼是自然哲學家與自然史學家的正經事」之不同看法。所有的實作者可能會原則上同意,改革後的自然知識應該要消除疑慮、確保正確的信念,並保障維持道德秩序所需的基礎;但他們對於該如何架構自然研究,使其適於從事這些任務上則意見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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