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諮商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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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300s魯特琴 Lute
 
起源地:歐洲
類型:弦鳴樂器(彈撥類)
時期:中世紀/文藝復興
 
帶著像是剖半的梨形琴身,輕聲恬靜卻平易近人的音調,魯特琴可說是最獨樹一格的彈撥樂器之一。它的名氣部分來自長時間廣泛的應用。幾個世紀以來,魯特琴可獨奏、伴奏,並在合奏團占有一席之地,也是弦樂器具備多功能的典型例子,而多功能性質正是西方音樂漫長歷史一項顯著的特色。
 
從中東來到歐洲
 
魯特琴可能源自中東地區。類似魯特琴的樂器對古埃及人和美索不達米亞的居民來說幾乎眾所周知,魯特琴源自阿拉伯世界,西元八世紀西班牙曾一度被穆斯林占領,此樂器便由穆斯林和拜占庭音樂家經從西西里島帶到歐洲。許多歐洲語言中,「魯特琴」一詞源自阿拉伯的「烏德琴」(al ’ud),「烏德」字意是木頭或棒形物。中世紀,浪跡各地的音樂家帶著魯特琴環遊歐洲,於是十三、十四世紀早期的英法文獻都曾提起魯特琴和其演奏者。儘管如此,仍無從確知當時魯特琴的模樣。
 
到了十五世紀初期,情況變得比較明確。此時大部分的魯特琴可能有四對同音弦組(course,弦兩兩成組),手指間夾一只撥片(plectrum)彈奏。樂器製造者開始在琴頸處加上音格(fret,又稱弦品或品),幫助負責彈撥的左手手指放在適當的位置。現存最早的魯特琴音樂可回溯至十五世紀,隨著時間推移,演奏者也開始改變彈奏技巧,漸漸直接用手指撥弦。同時,樂器製造者也在魯特琴多加一對同音弦組,不久後又再多加一對同音弦組。十六世紀,魯特琴的普遍形制為含有六對同音弦組、用手指撥弦彈奏。十六世紀末甚至有更大型、多達十對同音弦組的魯特琴。
 
文藝復興時期的樂器
 
十六世紀,也就是文藝復興全盛期,魯特琴是非常受歡迎的樂器。時興直接以指撥弦的方式可演奏更複雜的音樂,新添加的同音弦組也使其有更廣的表現幅度。作曲家對此做出熱烈回應,很快地創作出不計其數的曲目,包括獨奏樂曲與伴奏歌曲──演奏者往往自彈自唱。從皇家宮廷一直到尋常小康家庭,任何需要以小而美形式彈琴賞樂之處──魯特琴並非聲力萬鈞的樂器──都可見到魯特琴的身影。魯特琴形同音樂界文藝復興的象徵,就像古典柱式結構之於文藝復興時期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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