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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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諸傷(共十七治方)
 
「諸傷」就是各種傷症,主要指「外傷」而言,而非現代中醫或傳統醫學所說的「傷」;例如:五勞七「傷」,就可能包括身體內外的傷害。依據《禮記·月令》(漢代蔡邕編著)中的記載,皮膚方面的損害才叫「傷」;若傷及血肉則稱之為「創」,要是傷筋動骨就稱之為「折」,如現代所說的「骨折」。
 
另據《馬王堆醫書考註》中的說明,諸傷指「因金刃、竹木等創傷,或跌打損傷一類」。由此可知本章所說的「諸傷」,是指「皮肉傷」的治療原則與方法。
 
一、解痛類(第二、七、十一、十二、十六、十七治方)
 
◆第二治方
 
傷痛取某朐,令大如荅,即以赤荅一斗並撓複冶置甕中加水X升煮之令熟,孰食其宰,飲其汁,汁宰(滓)皆索,食之自次,解痛,斬。
 
【說明】
 
本方有些缺字,好在關鍵字還算清楚(只有「朐,令大如荅,即以赤荅一斗並…複冶…,孰…,飲其汁,汁宰皆索,食之自次,解痛,斬…」等字),為了讓後世人得以一窺其內容,甚至進一步研究之後應用,因此依其文意,補充數字以促進理解。所補充的字均加框以為區別。
 
【解讀】
 
受傷後疼痛,取肉乾之屈曲成形差者,切成小豆一樣的小塊肉丁,再取赤小豆一斗,將兩者攪和令其混合均勻,之後放入陶甕中,加水煮熟後,連湯帶料一起分幾次吃完,傷痛可以斷根。
 
◆第十七治方
 
令金傷毋痛:取薺孰(熟)乾實,令焦黑,冶一;根去皮,冶二,凡二物並和,取三指撮到節一,醇酒盈一衷桮(杯),入藥中,撓飲。不者,灑半桮(杯)。已飲,有頃不痛。複痛,飲藥如數。不痛,毋飲藥。藥先食後食次。治病時,毋食魚、彘肉、馬肉、龜蟲、葷、麻洙采(菜);毋近內,病已如故。治病毋時。壹冶藥,足治病。藥已冶,裹以繒臧(藏),冶暴若有所燥,冶。
 
【解讀】
 
各類金屬刀、槍致傷後使之不痛的藥方:取熟透、乾燥的薺菜子,在鍋內炒至焦黑,磨成粉末備用。再取的根去浮皮,曬乾後磨粉。配伍時,取薺菜粉一份,粉二份,一併攪勻,先用中等大小的杯子盛好一杯酒,用三個指頭撮藥粉到第一指關節處,放入酒中攪勻後飲用。不會喝酒的人可減半(一次只喝半杯)。通常服藥後一會兒就不再痛了。如疼痛再發,可按上法服藥,但不痛就停止,不要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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