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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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氣的經營者驟逝,相關人士也愈來愈憂慮不安。父親還健在時,他們多少有些顧忌;當父親過世,他們便肆無忌憚。打來催繳的電話鈴聲始終在辦公室裡響個不停。「開什麼玩笑!」債主雖不至於如此破口大罵,但是當對方說:「到時候你真的會付錢給我吧?」而我回答:「是的。」從那一刻起,「我」自然成了與人訂下承諾的當事者,讓自己陷得更深一步。
 
這種精神負荷實在沉重。
 
最痛苦的莫過於訂下做不到的承諾。但是老實跟對方說「我只能付這麼多」,也不會獲得諒解。只好先訂下做不到的承諾,到時候再低頭道歉。與對方約定之際,我就知道幾個星期後就要向他賠罪。
 
再怎麼難受討厭,只有道歉才能撐過去。我已經想開了,道歉就是一種工作。
 
最艱辛的談判——和國稅局交手
 
道歉過程中,最艱辛的就是與國稅局交手談判。

拖欠高額滯納稅款時,支付對象便不是在地的稅務局,而是國稅局的特別徵收部門。因此,滯納的人必須定期造訪當時位在東京都千代田區大手町的國稅局,討論支付事宜。
 
由於我的滯納金額超過五千萬日圓,三不五時就要從神奈川縣鎌倉市前往國稅局報到。他們不時找我過去問:「你能付多少?」所以每次都得帶著付款計畫書前去。
 
面對國稅局的態度若是不誠懇,財產就會遭到查封。以餐飲業為例,跟房東租借店面時的預放保證金極有可能被沒收,導致自己的信用遭受質疑。因此,與國稅局交手必須小心謹慎。
 
然而,談判過程十分艱辛。
 
遲繳稅款一年會加徵百分之十四點六的滯納稅款,光是這些,七年下來便超過七百萬日圓。我是很想快點繳清積欠的本金,但實在無能為力。
 
「我只能繳這麼多了,請您通融一下!」
 
「我們無法同意!不能再多繳一點嗎?」
 
但是,答應付這筆錢的話,我就付不起其他款項了。
 
不論我解釋了多少次、百般懇求,對方依舊不為所動。
 
我曾因此怒火中燒,破口大罵:「夠了!隨你們高興!」
 
幾天過後,國稅局真的帶了負責查封的人員,出現在鎌倉的總公司。我立刻苦苦哀求,拜託他們不要查封公司。他們每天都得面對這類經營者,因此,博取同情與討人情對他們而言根本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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