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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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槍彈鑑識

【代表案例原文】

〈孫登比丸釋冤〉

吳太子孫登,嘗乘馬出,有彈圓過。左右求之,適見一人,操彈佩圓,咸以為是。辭對不服。從者欲捶之,登不聽。使求過圓,比之非類,乃見釋。

【承辦人員及案情簡介】

本案主人翁孫登為孫權之子。魏文帝黃初二年,封孫權為吳王。並且拜孫登為東中郎將,封萬戶侯,孫權以孫登年幼辭去爵位不受。同年,孫權立孫登為太子。本案記到孫權長子孫登有事外出,差點遭從面前飛襲的彈丸擊中。孫登不願冤枉他人,於是要嫌疑人拿出其使用的彈丸,再比對現場取得的差點打到他的彈丸,發現兩者形態並不相同,於是命令屬下將嫌疑人釋放。本案所記三國時期吳國孫登遇彈襲,進而鑑識襲彈丸的案例,也是為人所津津樂道之中國所見最早子彈、彈道鑑識的案例。鄭克按語:「人之負冤,多因疑似,聽者不能審謹,忿然作威,遂至枉濫。」好在孫登明智,並未意氣用事,終不至冤枉了偶然路過之人。

【今日犯罪偵查視角】

中國於火藥發明後,陸續將其應用於各項戰事中,可惜並未將火砲微型化,變成可單人攜行的槍枝,反而仍然倚重依靠人力的彈弓、弓矢、弩等;如果中國出現相關鑑識,也只能集中在彈弓、弓矢及以弩等物件上。直至西方將火砲改良為單兵攜帶的手砲之後,出現火藥動力槍枝的原型;裝填的彈丸也逐漸多樣化、便利化。關於槍彈以及相關鑑識的技術也才隨著西方的船堅砲利進入中國。

今日刑事鑑識中的槍彈鑑識包括槍枝與彈藥識別、槍彈紋痕比對與射擊殘跡辨識等。孫登視襲己的彈丸與嫌疑人身上的彈丸並不相符,這樣的做法屬於彈的紋痕、加工痕鑑識。槍彈紋痕比對,則是比對現場拾獲彈殼、彈丸上留存的各種痕跡,與查扣槍枝上痕跡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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