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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網紅經濟引爆商業化變革

近年來,隨著網路普及程度的加深,頻寬流量門檻降低,人們對於新媒體特別是移動媒體的使用頻率大大增加。購物、吃飯、搭計程車、語音及影片聊天等普通的生活行為透過互聯網乃至移動互聯網來實現已經成為常態,由此催生了一種新的經濟形態——網紅經濟。

社會化影響力催生網紅經濟價值

網紅經濟作為一種新興的經濟形態正在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和認可,人們由此很容易聯想到明星經濟。我們可以把網紅經濟看作是新時代明星經濟的延伸,其價值並不僅僅來自“網紅明星”的眼球效應,而是更多地表現為社會化影響力的經濟投影。

◎網紅帶來新經濟模式

網紅,顧名思義就是網路裡的“紅人”。最初,人們把他們看成虛擬網路中某一領域裡的“明星”,只不過是僅僅存在於網路裡而已。然而隨著移動互聯網的普及,手機等媒體終端使互動更加方便,於是這些起始於虛擬網路中的“網紅”們接上了地氣,逐漸成為具有驚人社會影響力的群體,他們成了真正的“明星”。

然而,雖然“網紅”的說法由來已久,但“網紅經濟”的概念卻是近兩年才開始出現的。這是由於從“網紅”到“網紅經濟”的轉變需要具備高質量的社交資產轉化能力以及成熟的商業模式。從前的網紅們僅僅在單打獨鬥、自娛自樂的層面,依靠粉絲的聲援獲得滿足感,而近兩年,這種情況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網紅們開始重視如何將其已經累積的粉絲群體進行變現,即社交資產的經濟價值轉化。經過了2年的時間,當人們回頭審視的時候才發現,這種社交資產的轉化非常成功。

根據淘寶發布的數據顯示,在2014年淘寶的“雙11”活動中,銷量排名前十的女裝店鋪中網紅店鋪已經佔到七席;到了2015年,同樣是淘寶的“雙11”活動,活動結束後淘寶公布的銷售數據顯示,網紅名店“娜娜的店”、“ALU”、“張大奕”等數十家店鋪,在沒有得到任何額外推廣資源和引流的情況下,活動期間都實現了2000萬~5000萬元的銷售額,成為淘寶“雙11”女裝類目的最大亮點。要知道即便在沒有節日噱頭的平日,這些網紅店鋪在每次發布新品時也能實現500萬~1000萬元的驚人銷售額。與此截然相反的是,一些已經十分知名的服飾品牌在近幾年卻出現了股價下跌、實體店鋪長期打折銷售的窘境。這種鮮明對比,反射出由全新消費理念所構建出的網紅經濟這一新的經濟模式正在散發出空前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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