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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中國之小說自來無史;有之,則先見於外國人所作之中國文學史1中,而後中國人所作者中亦有之,然其量皆不及全書之什一,故於小說仍不詳。

此稿雖專史,亦粗略也。然而有作者,三年前,偶當講述此史,自慮不善言談,聽者或多不憭,則疏其大要,寫印以賦同人;又慮抄者之勞也,乃復縮為文言,省其舉例以成要略,至今用之。

然而終付排印者,寫印已屢,任其事者實早勞矣,惟排字反較省,因以印也。

自編輯寫印以來,四五友人或假以書籍,或助為校勘,雅意勤勤,三年如一,嗚呼,於此謝之!

一九二三年十月七日夜,魯迅記於北京

注釋

1外國人所作之中國文學史 最早有英國翟理斯(H.Giles)《中國文學史》(一九○一年倫敦出版)、德國葛魯貝(W.Grube)《中國文學史》(一九○二年萊比錫出版)等。中國人所作者,有林傳甲《中國文學史》(一九○四年出版)、謝元量《中國大文學史》(一九一八年出版)等。林著排斥小說,謝著全書六十三章,僅有四個章節論及小說。

第一篇  史家對於小說之著錄及論述

小說之名,昔者見於莊周之云「飾小說以干縣令」1(《莊子》《外物》),然案其實際,乃謂瑣屑之言,非道術所在,與後來所謂小說者固不同。桓譚言「小說家合殘叢小語,近取譬喻,以作短書,治身理家,有可觀之辭。」2(李善注《文選》三十一引《新論》)始若與後之小說近似,然《莊子》云堯問孔子,《淮南子》云共工爭帝地維絕,當時亦多以為「短書不可用」3,則此小說者,仍謂寓言異記,不本經傳,背於儒術者矣。後世眾說,彌復紛紜,今不具論,而徵之史:緣自來論斷藝文,本亦史官之職也。

秦既燔滅文章以愚黔首4,漢興,則大收篇籍,置寫官,成哀二帝,復先後使劉向及其子歆校書秘府,歆乃總群書而奏其《七略》5。《七略》今亡,班固作《漢書》6,刪其要為《藝文志》,其三曰《諸子略》,所錄凡十家,而謂「可觀者九家」7,小說則不寫,無尚存於末,得十五家。班固於志自有注,其有某曰云云者,唐顏師古8注也。

《伊尹說》9二十七篇。(其語淺薄,似依託也。)
《鬻子說》10十九篇。(後世所加。)
《周考》11七十六篇。(考周事也。)
《青史子》12五十七篇。(古史官記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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