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翻譯文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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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混居、儀式與聚落:內埔與萬巒的研究發現
 
一、前言

 
在進入正文之前,研究者將先界定人群、族群、儀式、聚落等專有名詞。有關人群與族群之定義,人群可以大於、小於甚至等於族群之人數,兩者之別在於當事者所處時空脈絡有別、分類基礎不同,兩者皆是一種社會分類、皆由眾人組成、同時擁有內聚力與排外性,但是人群與族群的聚合原因不一,人群可能為了增加生活機會,因而爭墾土地、控管水源最後可能演變成分類械鬥,人群也可能匯聚、產生族群的差異性認知、不平等認知,以致集體感受到不平等、從而集體動員以爭取社會、政治、經濟等資源。族群乃當代的議題與稱呼,人群卻是恆久存在與日常生活貼近之議題。要言之,人群不等於族群,人群邊界不等於族群邊界,人群關係不等於族群關係。文中將提及閩、客、平埔、排灣、魯凱等不同族群,他們在不同時代、政治、經濟與社會環境曾有不同稱呼與意義,他們的稱呼不曾同時併存,即便本文以族群概念指稱閩、客、平埔、排灣、魯凱等族群,不代表本人完全採納1990 年以來的四大族群分類,更非直接套用本質論的界定,將語言、血緣、體質特徵、風俗習慣等當成族群識別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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