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列茲:確實如此。因為在音樂的世界,未完成的作品不會被接受,至少也要有一定長度才會被承認。換作繪畫,即使簡單兩三筆,不論畫在什麼地方,都能被視為一件帶有藝術價值的作品,因為只要有長有寬,無論大小,人們都能把圖案視為一個獨立的對象,與任何背景無關。音樂就很難如此,如果我們只演奏四、五個音,甚至演奏了半頁之多,人們還是會認為這段音樂還沒完成。人們總是認為完成代表完美的呈現。讓我換一個領域,以馬拉美(Mallarmé) 和梵樂希 做例子吧!馬拉美的《埃羅狄亞德》(Hérodiade)其實是片段,是一首未完成的詩,卻同時具備已完成和未完成的特質。梵樂希的《年輕的命運女神》(La Jeune Parque)是一首完整的詩作,卻帶有未完成的氣息,因為梵樂希在構思時並未考慮完成度的問題。也許我應該更謹慎一些,再重讀這兩首詩一次。不過馬拉美構思的就是一首不完整的詩:詩中斷了,再繼續,再度中斷……。梵樂希的詩不是如此,他的中斷就代表結束。在我看來他走錯了路……當然那種粗劣的不完整不在我討論的範圍之內,例如在電視影集裡有這麼一句台詞:「要投票才能達到你的目的。」顯然不知所云,因為仔細一想根本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