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小說大展_領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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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
 
廿八歲考上政大新聞系,險被「勒令退學」
 
長期流亡,自幼失學,我對學堂有一種刻骨銘心的敬畏與崇拜。每次走過一所大學,遙望圍牆裡的大樓,想大樓裡必有大師,學生涵泳於知識的海洋,是在天堂裡過日子。
 
但是當自己以廿八歲「高齡」考進政治大學新聞系,卻險些被一腳踢到天堂門外,重墮紅塵。
 
一九六0年大專聯考,以政大新聞系為第一志願。幸而這回考上了。光陰似箭,日月如梭,不知不覺到了大二上學期,有一天教務處叫我去,給我一張教育部公文,明言學生張某人的高中畢業證書是假的,「著即勒令退學」。
 
我向教務處表示,我讀流亡學校,既無教室,更少老師,亦缺課本,跟學校跑一年就升一級。學校解散時,證書隨便自己填。我要向教育部申訴,在最後定讞前,希望學校能容我繼續上課。
 
當年從台北到政大,要坐公路局班車到木柵,再步行到學校,學生票有折扣,通學生每月向學校拿一張證明才能買優待票。教育部公文下達後,我再去拿證明,那位辦事的小姐表情詭異:「你還能拿麼?」那時窮,只好涎著臉請她通融。
 
我離開軍隊已做了幾年事,有點「社會經驗」。我透過各種關係,請託各種人,替我求情。那兩三個月,我要上課,要照顧兼差的工作,要奔忙我的學籍問題,有時真想放棄算了,但是上學念書是自己平生的心願,現在犧牲未到最後關頭。
 
最後關頭是一樁好消息,教育部終審判決:「姑念該生向學心切,著記兩大過留校察看。」察看三年,我畢業了。我小學、初中、高中,都未讀完,這張大學文憑,是我此生唯一的一張畢業證書。
 
本文摘自《姑念該生》第二部
 
【書摘二】
 
有「粉絲」如龍應台者
 
龍應台說是我「粉絲」。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她被當時台北市長馬英九從德國請回來,擔任首任文化局局長。文化局既是新設單位,一切都從零開始,龍應台「一面蓋工廠一面生產」,當然是忙得不得了,卻還注意到《聯合報》上有一個寫文章的張作錦,寄封信給他表示自己的欣賞。有文名如龍應台這樣的人作為「粉絲」,自然是可得意好一陣子的事。
 
龍應台成名早,年紀輕,富正義感,看不慣的人和事,往往不假辭色,有時給人某種「高傲」的感覺。但在我的印象裡,她做人做事,有分寸,而且都很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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