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小說大展_領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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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如何幫助那些無意接受幫助的人呢?對於置身於社會福利系統或司法系統,但毫無改變動機的個案,你該怎麼辦?對於那些根本不認為自己有問題的個案,你要如何對他進行諮商?你要如何和那些價值觀完全不同於你的人工作?你要如何在協助他人解決問題的同時,還能兼顧對他們的管轄權?這些都是和「非自願個案」工作的人員每天要面對的問題,這些社工員受託去協助非但不是自願求助,而且可能會抗拒,甚至公然反對協助的個案;去協助個案並同時蒐集資料,而這些卻可能成為不利於己的指控;先是在法庭上做出不利於個案的證詞,但後來卻要以助人的關係去幫助他們;要以合作的態度和個案互動,但又要對個案的生活做出權威的決定。
 
本書的目的在於協助和非自願個案工作的工作人員處理以上的難題。
 
誰是「非自願個案」?
 
加害人向觀護人報到;兒童保護社工在匿名的兒童虐待通報後,去訪視母親;吸毒者在法院的裁定下,接受藥物成癮的戒治課程;對妻子施暴的男性在法院的裁定下,接受家庭暴力的諮商;對自己與他人具有傷害性的精神病患,被要求接受治療以取代住院;年輕的遊民同意和社工前往收容所,因為他知道若不如此便會被送到警局;或者是不顧父母的反對,將孩子放在安置機構中⋯⋯
 
這些都是非自願個案的例子,其中的個案(或稱接受社會福利或司法服務者)被描述為非自願,是因為他們並未選擇接受提供給他們的服務。事實上,他們或許極力反對這些服務,堅信根本沒有必要,且是一種侵犯。他們之所以會接受服務,若非因為法院裁定,便是感受到法律制裁的威脅,故有時他們又被稱為「強制性個案」(mandated clients)(Ivanoff, Blythe& Tripodi 1994; De Jong & Berg 2001; Rooney 2009)。
 
以上列舉的例子,很清楚都是「非自願的個案」,但在許多情形下,自願與非自願的分野卻不明顯。在下面的例子中,個案並非受法院裁定強制而接受服務,或者連法院可能會裁定的威脅都沒有,但是在其他壓力的驅使之下,來接受服務以解決問題,亦非出於自己的意願。例如子女被兒保社工帶走的母親,向家庭諮商機構尋求協助,期望帶回子女;吸毒者在法院開庭前進行復健諮商;施暴男性在配偶威脅要離開後,參加憤怒情緒管理諮商課程,或是懷孕的少女在父母的堅持下造訪諮商機構。這些都屬於自願與非自願交雜參半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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