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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沙發言(摘錄)

前言


1941年,羅斯福總統(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 1882-1945)與邱吉爾首相(Winston Leonard Spencer-Churchill, 1874-1965)發表大西洋憲章,表示英美兩國「不樂見任何有違人民自由表達之意願的領土變更。」

1943年,羅斯福總統、邱吉爾首相及蔣中正委員長舉行開羅會議,決定戰後將台灣交給中國。如此任意之舉,顯然違背了台灣住民自由表達之意願。

就歷史而論,日人於1895年武力占領台灣,不是從滿人手裡,亦非從中國人或蔣中正和毛澤東手中,而是從正當生活其上的住民手中奪去了這座島嶼。由於清廷將台灣割讓給日本違反了島上住民之意願,促使台灣人建立了台灣共和國,最後仍不幸遭到殖民。中國政府無力協助台灣人反抗日本侵略,早已失去了對台之主權。目前偏安於台灣的中國流亡政權無權統管島上事務,因為台灣地位仍屬未決,有待與日本的和平協約而定。開羅宣言之決議有違大西洋憲章,必須廢棄不論。

此外,中國在台灣倒行逆施,證明不足以擔當託管之大任。1945年8月日本投降,台灣人無不期待回歸中國後,能和亞爾薩斯—洛林人回歸法國懷抱一樣,享有自由、平等與博愛。然而,對日戰爭勝利五年來,中國官員及部隊嘴上宣稱親愛團結,實際卻施行殖民再征服,犯下各種政治暴行,從而失去了全體台灣人的效忠與熱誠。如今,台灣人憎惡中國人不下於痛恨日本人,雖未曾反抗中國,卻深覺遭到遺棄,來台大陸人盡是中國最惡劣可鄙之徒。明白寄望中國同情已經無用,台灣人開始期盼恢復1683年和1895年兩度失去的獨立。

台灣住民的族群意識升高為民族主義,既非產自中國也非引自日本,台灣愛國者決意在中立監督下進行住民自決,重拾政治獨立,若失敗便唯有訴諸武力。為了自由與繁榮,他們決心奮戰到底,就算久過愛爾蘭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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