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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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親近的人給予的傷害最大

對我們造成最大傷害的人,往往就是我們最親密的人,因為我們很清楚如何讓對方感到痛苦。

當我們遇到一個心愛的人時,就會開始產生一種不曾對其他人出現過的期待。我們會希望自己被對方視為一個特別的人,並且期望對方能夠填補自己的缺陷,而讓自己變得更完美。但是,或許這個期望太大了吧?在某一瞬間,期望就會變成失望,而且越是失望,我們對對方的埋怨就會越深,繼而討厭起對方。當我們對某人的期望越大,就越會將所有責任都轉嫁到對方身上,而且也會因為對方不順己意而感到憤怒。我們總是認為如果對方真的愛自己,那麼理所當然要做到某種程度,因此,一旦不如期待,就會怪罪對方。

「你怎麼能如此對我?」

這裡所隱而未現的話是「如果你愛我」。如果你愛我的話,當然就必須遵守承諾;如果你愛我的話,就應該要打電話給我;如果你愛我的話,就必須記住我們的週年紀念日。因此,發脾氣的一方,其實是懷疑對方的愛是否已經變質,而且希望聽到對方說出依然愛著自己的話。

但是,如果你太過咄咄逼人,那麼對方在忍無可忍之下,也會大發脾氣。由於彼此的關係十分密切,因此也相當了解彼此的弱點,所以從些微的口角,演變成一場不可收拾的大戰,往往只是時間的問題而已。有時候,為了贏得口舌之爭,我們甚至會去挑起對方內心深處的傷口。原本是因為將對方視為最信任的人,所以向對方吐露了自己不足為外人道的一些感到羞恥和令人尷尬的事情,但是,最後卻成為對方拿來傷害自己的毒藥。所以,十分諷刺的是,對我們造成最大傷害的人,往往就是我們最親密的人,因為我們很清楚如何讓對方感到痛苦。

★這不是愛的證明

曾經有一對夫婦,妻子希望她的丈夫成為一名成功的醫院院長,而不只是個住院醫師。因此,她希望先生能夠更積極地參加一些跟長官們交際應酬的聚會。但是她的先生希望更專注於研究和看診的工作,擔任行政管理職務和經營醫院,並不是他想做的事。然而,她卻逼問他說:「一個大男人,為什麼一點野心也沒有?」由於兩人之間的鴻溝始終無法縮小,最後終於離婚了。

我們通常為家人或戀人做一些事情時,都會「以愛為名」,認為這些都是基於為對方好的心意,所做出來的行為。然而,如果我們的所作所為,並不是對方想要的事,還可以稱之為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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