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漫節
臺灣音樂史(2版)

臺灣音樂史(2版)

  • 作者:呂鈺秀
  • 出版日期:2021/10/10
內容連載 頁數 1/4
二十一世紀(2000∼)

第一節 政治社會對音樂的影響

威權時代隨著解嚴成為過去,迎面而來的是自由與民主。長期以來抑制的本土音樂,在此階段成為顯學。2003 年,政府推動新十大建設,與藝術相關部分,則由時任國家文化建設委員會主委的陳郁秀,提出不再將常民文化與流行文化視為邊陲的政策思維,規劃了北、中、南、東四個區域的國際藝術與流行音樂中心,以提升民眾生活品質。除有些設計日後並無實現,仍完成今日的臺北與高雄兩個流行音樂中心,以及高雄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建設,其建築物本體也是藝術的一環。1 高雄衛武營與流行音樂中心都在2018 年啟用,而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則在2020 年開幕。2012 年國家文化建設委員會改制為文化部,經過組織重整,下設19個附屬機關(構)。其中多個機構與音樂有著密切關係。2016∼2020 年鄭麗君在部長任內,提出重建臺灣藝術史的概念,讓包含在此概念下的臺灣音樂史,也再次被討論與重新詮釋。2020 年文化部施政計畫更強調典藏、研究、詮釋,發展當代多元性的史觀,讓臺灣音樂史慢慢出現新的面貌。

第二節 國家音樂機構文化部重整後所下設的19 個附屬機關(構)中,文化資產局與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在上一世紀略具雛型,本世紀開始,積極加入保護本土傳統音樂行列。

一、文化資產局:傳統南北管與原住民
 
我國的《文化資產保護法》於1982 年公布施行,2007 年成立「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2012 年改制成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遺產可分為國家指定與縣市政府登錄兩類。文化資產項目下,與音樂較有關聯的,屬無形文化資產下的有傳統表演藝術、民俗、口述傳統、傳統知識與實踐這幾個項目。目前在這些項目下,由國家指定屬於重要資產的,有49 個項目被列入,表演藝術類26項,口述傳統1 項,民俗有22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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