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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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自〈張常美-無辜的九十九人〉
 
綠島女生分隊
 
一九五三年我被送去綠島,歐陽劍華(編按:張常美的丈夫,當時並不認識)也是那時候去的。我很倒楣,半年後我又被送回台北情報處(東本願寺),以為必死無疑,因為沒事就判十二年了,這次出事一定死的。(編按:指涉綠島再叛亂案)之後再去軍法處,然後去生教所,最後從生教所出來。十二年牢獄換了十幾個地方,所有的監獄都走透透。按理說,刑滿快到期時,應該早點讓人家保出來。卻故意到期才給你保單,保人又不是住台北,來回要花時間;等找到保人,他又說哪些資料不符合,再一次來回,前後搞了一百天。反正他不在乎你就對了,槍殺都沒關係,何況是被關的人。
 
我們那一批女生有二、三十人去綠島,國防醫學院那些學生都一起去。我已經忘了怎麼去,只記得坐在船底,吐得要死。把我們全部丟在船底,還好男同學很懂事,拿個臉盆給我們,我們一路吐到綠島。去綠島前,孩子大概都被帶回家,沒有跟著去。到綠島一上岸,就覺得綠島的水好漂亮,是綠色的,風景真的好美,就忘了吐得很難過。走了一段路,到新生訓導處。在綠島女生都用編號,我是七十二號,黃采薇是七十三,張金杏是七十四。我去的時候,女生已經有很多人,嚴秀峰已經在那裡。大約二○○四年有一次去看表演,遇到蔡瑞月,我還特地用日文問了她幾號,她是十五號。十八號是許曉霞。
 
我們到綠島以後才有制服穿,之前穿自己的衣服。在綠島表面上比較自由,男同學白天可以出來打球、到海邊,我們女生都關在竹籬笆裡面,上課就被帶出來上課,洗衣服就帶出去,到流麻溝洗,洗好再帶隊回來,挑水就輪著去流麻溝扛水。
 
我被調回台灣以前,女生分隊已有近百人。我坐牢期間,以綠島吃得最好,都是男同學在種菜、煮菜,我們的伙食依靠第六隊。他們煮好了,會送過來給我們。菜來了,他們的汗滴滴滴,滴到菜裡,我們也是照吃,很感激,弄這麼好的菜給我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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