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翻譯文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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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駕馭天/人性(節錄)
 
音樂確實能夠駕馭「天性」(nature),而我說的這個英語單詞代表我們周遭的自然世界,也代表我們的內在──也就是「人性」(human nature)。我們當然不知道最初的音樂為何,但它的樣子不難想像,畢竟人類總是有樣學樣。我們可以利用聲帶、嘴巴與舌頭發出無數聲響。我們行走與呼吸時都是兩兩一組──左腳右腳,吸氣吐氣,心跳與呼吸的速度取決於我們的情緒以及當下的動作。生火、歌唱、吹哨,或是吹入風乾的動物骨頭發出聲音,人類學會這些事情是出於好奇、實驗精神以及模仿。你要是拿棍子敲打中空的木頭,你會忍不住想再敲一次。
  
下次參加音樂會的時候,稍微觀察一下樂器,把注意力從音樂與樂手身上移開,想像發展出現代長笛與豎琴的數千年歷史,前者至少可以追溯到三萬五千年前,而距今約三千年前的大衛王正是一名豎琴手。
 
即使沒有考古學學位,你還是可以運用想像力發想長笛如何成為今天的樣貌。所有管狀、藉由吹氣發聲的樂器,基本上就是同一種樂器,都可能源自於骨頭、竹子、獸角或海螺殼。我們的祖先撿起這些自然物,不知為何就放進嘴裡吹氣,他們為何這麼做呢?看起來沒有實際目的可言。遠古的人們是在模仿風聲,還是他們認為吹氣能夠讓這些物件起死回生?人類的送氣為物件帶來新生命,一旦前人聽見聲音,即使這個動作根本毫無效益,他們也會一遍又一遍重複吹奏下去,塑造出他們想要的聲音效果,一次又一次地捨棄、改善與想像。幾千年後,德國人泰歐巴德.貝姆(Theobald Böhm)於一八四七年發明了現代長笛,一八五一年在倫敦萬國工業博覽會首度亮相。這把長笛奠定今天我們認可的樂器標準型態,一舉了結自石器時代以來,人類追尋最佳音色與可行性的漫長研發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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