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小說大展_領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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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版權」在東亞的奇妙旅程
 
一八九九年春,福建地方文人林紓接到上海維新報人汪康年(一八六○—九一一)提出的奇怪請求,事涉林紓翻譯自小仲馬(Alexandre Dumas)《茶花女》(La Dame aux camélias)的《巴黎茶花女遺事》。此書是他不久前跟友人王壽昌(一八六四—一九二六)合譯完成的,原只是為了打發漫漫冬日的消遣,卻在林王兩人的好友魏瀚(一八五○—一九二九)於福州以雕版刊行後,成為掀起熱潮的暢銷書。汪康年看好此書的潛在商機,熱切表示願意支付優渥酬金,請林紓同意讓他在上海重版此書。這大概是中國史上最早符合現代意義的版權交易之一。
 
雖然林紓後來成為二十世紀初中國身價最高的西方小說翻譯家,但他在一八九九年婉拒了汪康年提出的條件。他透過共同友人轉告汪,他們翻譯小說不過是自娛娛人,並非為了盈利,因此無意收下這筆錢。他還認為真正有資格「出售」《巴黎茶花女遺事》出版權利的人不是他,而是出資促成雕版刊刻的魏瀚。汪康年向魏瀚接洽,魏瀚最終同意「出售」此書,不過他和林紓一樣無意從中獲利,只向汪康年索價木刻雕版的成本費用。儘管知道汪康年打算用西式活字印刷重版此書,魏瀚仍堅持把整套木刻雕版送到上海,以完成這筆交易。
 
時值中國文化經濟發展的轉捩點。這起事件提供一個獨特的觀察點,讓我們看到,當版權以「西方」概念之姿傳入中國,如何在形塑中國新的知識所有權觀念的同時,也受其原有書籍所有權觀念的影響。十九、二十世紀之交,中國知識界重大的思想轉向,以及清政府的變法改革,使市場上對西學和西方文學作品的需求突然增加。空前巨量的外國著作被翻譯為中文的同時,數百甚至數千個新詞彙也應運而生。這些譯介自外國的思想、實踐、制度與事物,往往被視為「新穎」、「文明」、「進步」的體現,值得中國努力效法。而「版權」(copyright)的概念,也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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